关于参加遂资高速遂宁西服务区文旅商品宣传栏修建服务单位比选的公告
为宣传遂宁市文化旅游形象,我局拟在遂资高速遂宁西服务区修建遂宁文旅宣传栏,现对修建项目以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遂宁文旅宣传栏
(一)位置:遂资高速遂宁西服务区卫生间前落地文旅宣传栏;
(二)形式:宣传栏(单边总规格203.2 长*66.3米高);
(三)具体参数及规格详见附件3。
二、遂宁文旅特色产品销售专区
(一)位置:服务区超市内;
(二)形式:5mmPVC +3mm亚克力,字高300mm(8个);
(三)具体参数及规格详见附件3。
三、服务内容
(一)对服务区宣传栏进行修建和维护、画面更换;
(二)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负责画面及设施维修更换;发生安全事故以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由修建方承担。
四、费用预算
费用包括6个户外落地宣传栏(AB向各3个,共计6个)、超市宣传栏的搭建、画面设计、画面制作及安装、安全监管,费用控制在22万元内。
五、现场报名需知
(一)时间:自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止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报名需提供资料:
1.供应商参与项目比选申请书;
2.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供应商近两年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二)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装订顺序
1.参与比选申请书;
2.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纳税证明(需盖鲜章);
4.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5.本项目修建设计方案(修建方案、安全预案、用材材质等内容);
6.方案报价,报价为唯一报价,不接受多个报价;
7.近两年类似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交成交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8.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盖章,一式五份。
七、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 (http://swglyj.suining.gov.cn/)
(二)现场陈述:符合资格要求、报名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比选时间到达比选现场,当面进行方案陈诉。
(三)评审:我局将在报名截止后3日内组成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选出中选单位建议名单。
(四)中选公示:经审定的中选单位将在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进行公示。
(五)签订协议:与中选公司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进场施工。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0年12月4日 (星期五)上午10:00
(二)比选地点: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遂宁市九宗书院路7号5楼会议室)。
九、比选人信息
(一)比 选 人: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遂宁市九宗书院路7号2楼
(二)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5-2328201,传真:0825-2328209
十、监督部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纪委
十一、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含)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报价超过控制价;
4.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5.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局将通过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通知。
附件: 1.比选申请书
2.承诺书
3.设计参考图
4.材质参考明细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1.
比选申请书
我公司已认真审阅遂资高速遂宁西服务区文旅商品宣传栏修建服务单位比选的公告,已知晓文件条款,了解项目有关情况,自愿申请参加遂资高速遂宁西服务区文旅商品宣传栏修建服务单位比选活动。
一、我方愿意按照贵方要求,按时提供我公司相关证明材料和比选响应文件,按时参加比选报名和比选陈述。
二、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三、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四、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管理,监督及考核。
我公司承诺:依法参加该项目的比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比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2.
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本单位( )参加遂资高速遂宁西服务区文旅商品宣传栏修建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现承诺:
一、我单位资质: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近三年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没有不良记录(如违约、违规、重大责任事故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需求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相应承诺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