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遂广高速蓬南服务区(广安至遂宁方向)广告宣传栏修建、设计、制作、安装服务供应商的比选公告
为宣传遂宁市文化旅游资源和线路产品,推进交旅融合,我局拟在遂广高速蓬南服务区(广安至遂宁方向)修建遂宁文旅宣传栏,并以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报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遂广高速蓬南服务区(广安至遂宁方向)文旅宣传栏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拆除遂广高速蓬南服务区(广安至遂宁方向)公共卫生间前原有花池;
2.新建5个遂宁文旅宣传栏,总面积约170平方米,画面底板为镀锌铁皮、栅栏为100*50*3铝方通(详细修建规格、内容见附件1);
3.设置遂宁特产销售专区(1cmpvc+亚克力);
4.对破损地面进行修复。
二、服务内容
(一)对服务区宣传栏按照附件1 所提供的材料明细表及设计图进行设计、修建和维护、画面更换(中选供应商可对方案进行优化设计和修建,不低于此标准)。
(二)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负责画面及设施维修更换,发生安全事故以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由修建方承担。
三、费用预算及资金来源
(一)费用预算上限17万元,包括遂广高速蓬南服务区(广安至遂宁方向)遂宁文旅宣传栏及遂宁特产销售专区修建、画面设计、画面制作及安装、安全监管等所有费用。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参与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公司或其他合法组织。
(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具备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
(四)具有修建、设计、安装等服务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约、重大责任事故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五、供应商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2020年7月2日至7月13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旅游服务中心提交投标申报书,进行比选报名和前期资格审查。
(二)报名资料提交
报名时需提交供应商参与项目比选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内容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二)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装订顺序
1.参与比选申请书;
2.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纳税证明(需盖鲜章);
4.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5.本项目修建、制作、安装、画面设计方案(修建方案、安全预案、宣传画面创意设计、用材材质及规格等内容)和后期维护内容;
6.方案报价(包含费用明细),报价为唯一报价,不接受多个报价;
7.近二年相关服务案例证明材料(需提交成交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8.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盖章,一式五份。
七、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 (http://swglyj.suining.gov.cn/)
(二)现场陈述:符合资格要求、报名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比选时间到达比选现场,当面进行方案陈诉。
(三)评审:我局将在公告发出10日内组成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中选单位建议名单报局党组审定。
(四)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进行公示。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0年7月14日 (星期二 )15:00
(二)比选地点: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遂宁市西山北路603号4楼会议室)。
九、比选人信息
(一)比 选 人: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遂宁市西山北路603号5楼531室
(二)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5-2328201,传真:0825-2328209
十、监督部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纪委
十一、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含)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报价超过控制价;
4.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5.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局将通过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通知。
附件:1.材料明细表及设计图
2.比选申请书
3.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