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君、童飞、王敏、冯瑛、金国林、赖柱石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解决市川剧团生存发展问题的建议》(第9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作为主管部门,为支持市川剧团发展,加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有效支撑"文化振兴"计划的顺利推进,已按照中省文件精神,启动了遂宁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为全面摸清我市地方戏曲剧种现状,进一步推动地方戏曲繁荣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我局代市政府起草《遂宁市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地方戏剧、曲艺振兴工程
将振兴地方戏曲艺术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财政设立戏曲发展专项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地方戏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存。坚持振兴川剧。引入社会力量支持川剧发展,加大川剧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力度,积极参加"中国川剧节"和四川省青年川剧演员比赛,推动川剧艺术事业传承和发展。
二、支持戏曲剧本创作
健全以市文学艺术创作办公室为主体的市、县、乡三级创作网络。实施遂宁舞台艺术创作源头工程,开展"遂宁市重点剧本签约"工作,重点签约剧本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购买范围。按照《遂宁市重点文化艺术项目扶持奖励办法》,加大对戏曲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
三、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发展
支持和保障市川剧团生存和发展。市川剧团要深化内部改革,坚持走市场化改革和发展的路子,招聘和培养青年演员,创作生产适应市场需求的剧(节)目,增加经营收入,增强发展活力,努力提高艺术创作、生产、演出及保护、传承地方戏曲艺术的能力。市财政除逐年增加对市川剧团的定额补助额度外,还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等方式,扶持市川剧团发展。
四、支持戏曲演出
根据当地群众实际需求,将我市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表演团体到基层(农村、社区、学校、军营、工矿等)为群众演出。每年每个乡(镇)购买戏曲数量不少于2场。
五、改善戏曲生产条件
一是改善戏曲创作生产场地条件。改造升级现有剧场,建设新的城市剧院和乡村简易戏台。在城镇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合理布局社区文化广场、文化茶园等戏曲演出空间,注重保护古戏台,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址等建设特色鲜明的戏曲演出聚集区。市、县(区)文化馆建设按照国家颁布的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综合设置戏曲排练演出场所。对已有教学排练演出场所的戏剧、曲艺表演团体,应对其排练演出场所进行物权确认并依法登记。二是实行差别化的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政策。支持现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建设,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现有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改造可兼容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办公等其他用途,并按协议方式补充办理用地手续。
六、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
一是完善青年戏曲表演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传授表演艺术精粹。面向基层举办川剧传习班。支持戏曲表演团体青年表演人才进入高校进一步深造。二是畅通引进优秀戏曲专业人员的通道。市川剧团在公开招聘戏曲专业技术人员时,可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和戏曲专业人员特点,注重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艺术成就,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符合政策规定的优秀专业人员。三是进一步改革职称评审。注重完善戏曲人才评价体系、评价标准、评审条件,改进评价方式,科学制定戏曲人才评价方法,增强评审的专业性、公正性、准确性。同时,我们正积极探索川剧团的改革之路,激发创作活力和自我造血功能。
遂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29日
(联系人:袁芳联系电话:271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