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对遂宁市开发区完美世界动漫城未建立营业日志案的公示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遂)文综罚字〔2023〕经004号
二、案件名称
遂宁市开发区完美世界动漫城未建立营业日志案
三、处罚部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四、处罚时间
2023年6月27日
五、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
处罚事由:
2023年3月30日,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执法人员对遂宁市开发区完美世界动漫城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场所涉嫌违规经营。经依法立案调查查明:遂宁市开发区完美世界动漫城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应当留存60日备查。”
处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处罚内容:
警告。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