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在市(州)辖区内,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补办的申请和办理。
三、事项决定权
市。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1月13日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一条: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但内地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内地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不得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和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参照设立依据,以后需完善相关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省本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的决定》2014年8月20日川府发(2014)49号〕附件1(四附件1(四):部分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18项:"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下放层级市州(审批)。"(参照设立依据执行,以后需完善相关法规)。
2、申请条件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省本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的决定》2014年8月20日川府发(2014)49号附件1(四):部分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18项:"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下放层级市州(审批)。"(参照设立依据,以后需完善相关法规)。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1月13日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一条: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可以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但内地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内地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不得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和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照设立依据,以后需完善相关法规)
3、申请材料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0月文化部令第47号。2017年12月15日修订文化部令第57号 第十五条第二款: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大陆依法登记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大陆依法登记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0月文化部令第47号。2017年12月15日修订文化部令第57号 第十一条: 依法登记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营业执照;(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五)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参照设立依据,以后需完善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4、办理流程依据
无。
5、办理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六、申请条件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证件遗失的;
七、申请材料
|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 1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补办申请书 | 材料种类:原件。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 详见: 格式文本补办申请书.docx、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补办申请书。 | 无 | |
| 2 | 《营业执照》副本 | 材料种类:复印件。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 详见: 示范文本新营业执照.doc。 | 无 |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 材料种类:复印件。逐页盖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 详见: 示范文本批准证书副本.doc。 | 无 |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0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20 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4)制证: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5)颁发和送达: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无。
十七、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十八、办理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州北路169号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三楼市文广旅游局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支持快递。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252392516网上咨询地址: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