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征求《遂宁市文化市场高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文化部分)><<>四川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旅游部分)>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起草了《遂宁市文化市场高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9月27日前书面反馈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825-2392516,电子邮箱:1028803617@qq.com)。
附件:遂宁市文化市场高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