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适应文化旅游新媒体宣传营销需要,实现在更广泛平台扩大遂宁影响,树立遂宁形象的目的,计划于2021年策划摄制文旅主题系列精致短视频用于遂宁邀您来过年等重大活动宣传,拟以比选方式确认执行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
时长:每条1分钟左右,共拍摄8条。
内容:隐含一条故事主线,展现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美食、美景(圣莲岛·世界荷花博览园、中国死海、子昂故里、中国观音故里旅游区、龙凤古镇等)、非遗、文物、文旅项目等,展现我市的四季景致、人文风情、文化传承,彰显遂宁魅力。
(二)
倾向:年轻态表达。以青年群体为主要目标受众策划视频内容,力争获得广泛的网络认可与传播。
二、限价
控制在20万元以内。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公司或其他合法组织。
(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具备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
(四)具有创意短视频拍摄经验或获奖经历者优先。
(五)近三年以内没有不良实施记录(如违约、重大责任事故等)。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
比选申请报名表;
(三)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纳税证明(需盖鲜章);
(四)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五)本项目执行策划方案;
(六)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五、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遂宁文旅官网
(http://swglyj.suining.gov.cn)
(二)报名时间: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下午5:30止,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过时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料递交: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在我局规定的比选时间到达比选现场,当面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陈诉。
(四)评审:我局将在公告发出5日内组成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五)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遂宁文旅官网上进行公示。
八、比选时间
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 上午9:30。
如有调整,我单位将在遂宁文旅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九、比选地点
(一)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1322会议室,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联系人:黄琴,联系电话0825-2710587 ,15284938730
十、监督部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纪委
十一、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4.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局将通过遂宁文旅官网通知。
附件1.比选申请书
附件2.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
比选申请书
我公司已认真审阅关于“文旅主题系列精致短视频”摄制项目执行方公开比选招标的公告,已知晓文件条款,了解项目有关情况,自愿申请参加“文旅主题系列精致短视频”摄制项目执行方选拔的比选活动。
一、我方愿意按照贵方要求,按时提供我公司相关证明材料和比选响应文件,按时参加比选报名和比选陈述。
二、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三、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四、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管理,监督及考核。
我公司承诺:依法参加该项目的比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比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2.
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本单位( )参加“文旅主题系列精致短视频”摄制项目执行方选拔的比选活动,现承诺:
一、我单位资质: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近三年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没有不良记录(如违约、违规、重大责任事故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团队经验和执行能力。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需求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相应承诺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