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遂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10: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执法监督、重大项目、规划计划、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双公示、公示公告、文旅资讯等信息,2021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21条。

(二) 依申请公开

我局在《遂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互联在线申请、信函、当面申请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制,落实管理办公室及人员,严格按照“三审”程序发布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制定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公开时限监督渠道等。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时效性工作及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做到集中动态更新中、省、市制定的文化、旅游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局依托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载体,开设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已建有文旅资讯部门概括公示公告旅游遂宁、双公示等栏目,设有局长信箱电子政务意见征集”“政府信息公开等民生服务栏目,积极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遂宁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建,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目前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

(五) 监督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相继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和报送、审核、保密等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于公开内容严格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到公开信息内容安全有监督、质量有保障、更新有效率,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错敏信息还时有发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不够,工作水平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把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首位,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精神,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强化公开理念,提高认识和站位;二是提高信息质量,目前公开的内容多为部门工作信息,要让公开的内容多样全面化,在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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