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支队信息化服务能力水平,支队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互联网监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201号)》文件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成文旅行业监管事项清单的认领、新增、完善、审核等工作,形成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同时,支队坚持监管事项全覆盖原则,规范填报检查方式、双随机信息、检查内容等规定要素信息,形成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提升监管科学性、有序性,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围绕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贡献文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