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2021年局机关办公场所、原市博物馆存放家具搬迁比选的公告
我局即将搬迁办公场所,现将比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8日
二、搬迁地点
1、遂宁市河东新区九宗书院路7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现临时办公场所)搬迁至遂宁市环岛商务中心,距现办公场地3公里;
2、遂宁市西山北路(原市博物馆)存放家具搬迁至遂宁市环岛商务中心,距离4公里。
三、服务内容
全体局领导办公室,局机关所有科室、市旅游服务中心、市创办办公家具及各设施设备拆装搬迁;存放在原市博物馆一楼展厅内办公家具及电器拆装、搬迁;还原市委老干部局家具。
四、费用预算
(1)九宗书院路7号:22000元(包含车辆租赁费、人工费、拆装费等)
(2)原市博物馆:16000元(包含车辆租赁费、人工费、拆装费等)
(3)搬运还原市委老干部局家具:5000元
(4)废旧物品处理:2000元
合计: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圆整)。
五、现场报名须知
(一)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6日止,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报名需提供资料:
1.供应商参与项目比选申请书;
2.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供应商近两年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六、机关办公场所搬迁比选文件递交:
(一)比选文件递交
比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二)比选文件内容要求及装订顺序
1.参与比选申请书;
2.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纳税证明(需盖鲜章);
4.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5.方案报价,报价为唯一报价,不接受多个报价;
6.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盖章,一式五份。
七、机关办公场所搬迁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 (http://swglyj.suining.gov.cn/)
(二)评审:我局将在报名截止后3日内组成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机关办公场所搬迁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选出中选单位建议名单。
(三)中选公示:经审定的中选单位将在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签订协议:与中选公司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进场搬迁。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1年5月27日 (星期四)下午3:00
(二)比选地点: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遂宁市九宗书院路7号5楼市关工委会议室)。
九、比选人信息
(一)比 选 人: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遂宁市九宗书院路7号5楼
(二)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25-2710046
十、监督部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纪委
十一、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含)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报价超过控制价;
4.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5.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局将通过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通知。
附件: 1.比选申请书
2.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