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关于拟认定两江画廊旅游度假区为市级旅游度假区的公示
根据遂宁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现场检查验收情况,经研究讨论,拟同意两江画廊旅游度假区评定为市级旅游度假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若对公示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283335720@qq.com)或电话(0825—2328202)反映情况。
遂宁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