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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组织开展执法记录仪公开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10-07 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组织开展执法记录仪公开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能力,精准掌握执法现场动态,根据执法工作需要,拟采购一批执法记录仪,现对该产品以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产品名称及台数

执法记录仪,30台。

二、产品参数要求

(一)待机时间常规模式续航:10小时以上。

(二)摄录功能:具备2K超高清摄录。

(三)拍照分辨率:3000万及以上像素,JPEG格式

(四)内存:256GB,满足长时间视频录制需求。

(五)存储功能能存储日志、图片、视频、音频信息。

(六)回放、检索和浏览功能:具有以时间等方式浏览和回放本机存储的视频、音频、照片等信息的功能。

(七)字符叠加功能: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产品序号、时间等。

(八)异常报警功能:具有电池欠压、存储溢出报警功能。

(九)数据完整性功能:支持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在出现异常问题时,已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损坏。

(十)日志记录功能:能自动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开/关机时间、摄录起始时间、录音起始时间和照相时间等操作进行日志记录,日志记录应准确,日志的读取和清除应通过授权设备操作完成。

(十一)夜视功能:具有夜视功能。

(十二)连拍功能:具备连拍功能。

(十三)照片放大功能:浏览照片时具有照片放大功能,放大后具有缩小、左右移动功能。

(十四)防误操作功能:在摄录和录音过程中可通过指定按键锁定,解锁后可恢复正常按键操作。

三、费用预算

总费用9.9万元以内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公司或其他合法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具备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

(三)商家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比选申请报名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鲜章)。

(四)加盖公章的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该产品资料详细说明

)报价方案

 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请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送达并在封面预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报名机构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比选流程

(一)公告公示: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

http://swglyj.suining.gov.cn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原件报名。

2.通过邮件方式报名时,请将扫描件(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发送至邮箱:346279458qq.com收到报名成功的回复后视为已按规定报名。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1011日(星期三)1730前(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过时视为放弃报名。

)评审:我单位将在公告发出5个工作日后组成评审组,在比选日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中选单位建议名单。

)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七、比选时间

20231018日(星期) 上午10:00

如有调整,我单位将在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八、比选地点

(一)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1号环岛商务中心9号楼9206会议

(二)联系人:田梅,联系电话:13795879533

九、监督部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纪委

十、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4.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单位将通过官网通知。

定标方式:综合评分(细则见下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50%

50

满足公告要求,以本次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投标人的报价为最高分5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0.5×100


2

技术指标和配置25%

25

完全符合公告要求没有负偏离得20;与公告要求重要参数有实质性正偏离一项加2分,最高加5分;与招标公告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重要参数不满足的一项扣5分,共计最多扣25分。(如评审组认定所有参选单位提供的技术指标和配置重要参数均有两项以上(含两项)实质负偏离,可终止比选)


3

信誉5%

5

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得2分,保障产品可靠性及产品的品牌价值,生产厂家注册商标属于驰名商标得3


4

售后服务

20%

20

2年内免费提供产品售后技术服务及质量保障得15分。3年及3年以上免费提供产品售后技术服务及质量保障5分。


 

附件:1.比选申请书

2.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926


附件1

比选申请书

 

我公司已认真审阅关于采购执法记录仪公开比选招标的公告,已知晓文件条款,了解项目有关情况,自愿申请参加执法记录仪采购的比选活动。

一、我方愿意按照贵方要求,按时提供我公司相关证明材料和比选响应文件,按时参加比选报名和比选陈述。

二、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三、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四、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管理,监督及考核。

我公司承诺:依法参加该项目的比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比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2

承诺书

 

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本单位(               )参加执法记录仪采购的比选活动,现承诺:

一、我单位资质: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近三年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没有不良记录(如违约、违规、重大责任事故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团队、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需求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相应承诺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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