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对以新闻采访为名开展各类活动或者谋取利益案件的公示
一、处罚决定书编号
(遂)文综罚字〔2022〕001 号
二、案件名称
以新闻采访为名开展各类活动或者谋取利益案
三、处罚部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四、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
2022年1月6日,遂宁市“打假治敲”办向我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交《省委宣传部传媒监管处对四川教育信息网线索核查情况的进一步指示》和市委宣传部出版版权和电影科《四川教育信息网线索核查情况》。1月7日,我局以四川集思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以新闻采访为名开展各类活动或者谋取利益依法进行立案。1月26日调查终结。经调查,四川集思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新闻采访为名开展各类活动或者谋取利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查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以新闻采访为名开展各类活动或者谋取利益的。”2月14日经过集体讨论,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2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2月2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于2022年3月2日自觉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