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遂宁市扶贫开发局
关于做好2020年“文化扶贫示范村”创建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局、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扶贫开发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等关于开展2020年“文化扶贫示范村”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文旅发〔2020〕67号)有关要求,结合文化扶贫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省、市“文化扶贫示范村”创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申报范围
经省、市验收合格确定退出的2019年脱贫退出贫困村。
二、创建申报名额
各县(市、区)创建申报名额见《2020年“文化扶贫示范村”创建申报限额表》(附件1)。
三、创建申报程序
(一)提出创建申请。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组织做好本辖区创建申报工作,准备好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括以村为基本单元填报的《四川省“文化扶贫示范村”创建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JPEG格式的电子版图片5张,创建村工作成效和特色应真实、具体,切忌弄虚作假;图片应能支撑、佐证工作。申报表及图片以县为单位装订,一式2份。所有资料同时报送纸质档和电子档。
(二)汇总推荐上报。10月22日前,各县(市、区)组织力量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申报创建村开展检查考评和验收并汇总形成创建报告,创建报告主要内容为创建过程和汇总结果。经县(市、区)委宣传部同意后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资料和创建报告(2份)报市创建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创建办将择优向省创建办推荐申报省级文化扶贫示范村,并按程序开展市级文化扶贫示范村评定工作。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创建资格。
(三)审核与实地抽查。10月25日前,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对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重点对申报村的创建资格、创建标准及各地创建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视情况开展实地抽查后,向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予以推荐。
四、创建标准
(一)按照《四川省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内容和指导标准》,基本实现有阵地、有队伍、有经费、有活动、有效果、有机制。
(二)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培育本土文化能人,探索建立文化管家、群众文化理事会制度等,在实现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综合利用、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文体活动,在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四)充分利用特色文化资源,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遗产、传统村落等的保护利用,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有机结合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五)充分发挥农民夜校、农家书屋、村阅报栏、应急广播、免费WiFi等的作用,在推进书报全民读、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电影月月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六)整合社会力量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在带动贫困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群众就业增收渠道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七)整合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完善政府购买机制,探索公益众筹等制度,在完善经费保障与筹措机制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八)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扶贫工作,受到群众广泛欢迎与好评,积累了农村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
(九)科学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或其他规划中有关乡村旅游章节。
(十)成立有效管理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协会)。
(十一)贫困人口因发展旅游获得的收入占其纯收入的比重不低于10%。
(十二)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完善,能满足旅游接待基本条件。
(十三)近三年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重大旅游质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程序,组织开展创建申报工作。县(市、区)在《四川省“文化扶贫示范村”创建申报表》中要明确推荐申报对象的推荐排名顺序。
(二)认真查漏补缺。要将创建申报工作与“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有机结合,对照“六个有”建设指导标准内容,对2016年以来退出的贫困村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院坝)加强管理,完善功能,提升村文化室效能。对工作退化、效能降低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然不达标的,取消“文化扶贫示范村”资格,并在全市通报。
(三)强化总结提炼。各县(市、区)要注重创建过程管理,组织提炼创建过程中文化设施建管用、开展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申报资料统一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共服务科,联系人:许文明,联系电话:2710081;电子邮箱:574967492@qq.com。
附件:1.2020年“文化扶贫示范村”创建申报限额表
2.四川省“文化扶贫示范村”创建申报表
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遂宁市扶贫开发局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1
2020年“文化扶贫示范村”创建申报限额表
| 县(区) |
2019年退出贫困村(个) |
创建申报限额(个) |
| 船山区 |
5 |
1 |
| 安居区 |
25 |
3 |
| 射洪市 |
20 |
3 |
| 蓬溪县 |
19 |
3 |
| 大英县 |
8 |
2 |
| 合计 |
77 |
12 |
附件2
四川省“文化扶贫示范村”创建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排名顺序:
| 村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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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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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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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基 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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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成效及特色 |
(对照创建标准,必备条件必须阐述,择优条件对照阐述。可另附页,不超过8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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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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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意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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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州)党委宣传部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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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相关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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