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在全省文物系统集中开展文物保护及活化利用记大功专项奖励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在全省文物系统集中开展文物保护及活化利用记大功专项奖励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54号)要求,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于2021年10月启动全市文物系统集中开展文物保护及活化利用记大功专项奖励推荐工作。经组织各部门推荐和评审,提出推荐遂宁市博物馆(四川宋瓷博物馆)为全省文物保护及活化利用记大功专项奖励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反映人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依据。联系电话:0825—2392506,地址:遂宁市环岛商务中心2号楼2310号办公室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