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将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节庆营销宣传活动,拟采用微信朋友圈第五条广告推广的方式展示我市独具特色的节庆文化和良好的旅游资源,吸引更多游客。现决定对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微信朋友圈第五条广告推广项目以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微信朋友圈推广
二、项目内容
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在指定受众的微信朋友圈第5条进行文旅推广
三、项目费用
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和资源进行报价,报价控制在15万元以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行业资质和良好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本次采购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五)不是联合体供应商;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办法
报名截止三日内,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综合评分确定相关项目供应商,并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协议。
六、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
(一)时间:2019年12月6日15:00时截止;
(二)地点: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宣传和传媒机构管理科(遂宁市西山北路603号);
(三)方式:现场报名和递交文件。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供应商近3年以来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类似宣传营销活动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地 址: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宣传和传媒机构管理科(遂宁市西山北路603号)
(三)邮 编:629000
(四)联系人:黄琴
(五)联系电话:0825-2710967
(六)邮 箱:724266810@qq.com
八、监督部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党委办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