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处罚决定书编号
(遂)文综罚字〔2021〕2001 号
二、案件名称
大英县新世纪印刷厂未验证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原件并收存《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复印件案
三、处罚部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四、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
2021年3月26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权利人举报,立即依法开展执法检查。经立案调查,大英县新世纪印刷厂在承接《勇士辉煌化金星》一书的印刷业务时,未验证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原件并收存《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复印件。该行为违反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须验证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原件并收存《准印证》复印件;……”,依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出版物印刷企业未按本规定承印内部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经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对当事人作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