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遂宁市阿尔法文化娱乐厅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公示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遂)文综罚字〔2025〕河001号
二、案件名称
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三、处罚部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四、处罚时间
2025年3月14日
五、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
2025年2月27日2时13分至2025年2月27日2时39分,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冯雯婕(23080021029)、毛羽丰(23080021032)、文琛(23080021044)依法对遂宁市阿尔法文化娱乐厅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包间号888、V12有共计7名消费者正在进行歌舞娱乐活动,其中包间号888有5人,V12有2人。该经营场所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