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职能简介
根据《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遂委办〔2019〕60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能是拟定文化广电旅游相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大文化旅游活动,负责文广事业、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文广旅游市场发展,进行行业监管和规范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统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立足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产业发展扩容提质。谋划重点项目,推进灵泉水乡、蓬溪高峰山等23个重大支撑性文旅项目续建,调整2024重点项目推进清单,形成龙头引领、梯队协同、优势互补的文旅产业集群,力争2024年实现文旅项目总投资超50亿元。深化“以会促发展”,创新办好2024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实施“招大引强”,加大国内100强、行业20强、独角兽等文旅企业招引力度,加快推进爱奇艺、合欢影业、上海旗华等知名文旅企业在遂投资落地,力争每年招引亿元以上项目5个。不断完善影视全产业链条,推动影视政策落地落实,加快招引影视企业入驻影视城。
二是立足精品打造,持续推进品牌效应不断扩大。整合“大船山”文旅资源,务实推进观音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规划编制等工作,力争3—5年内创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做强影视品质,全力推动大英影视城创建省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结合中心城区“文旅补短板”等重点工作,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持续创建一批“文旅+”工业、康养、体育、研学等旅游示范基地,提升中心城区文旅发展能级。持续提升永和家园、中国红海等项目建设,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力争打造国省级乡村旅游名牌2个。加强文创产品开发力度,力争新创产品5个以上,获国省大奖2个,持续推动文创产品商品化发展。
三是立足群众需求,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品质提升。加强阵地建设,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实施乡镇(街道)文化建设支持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布局城市书房、阅读驿站等馆外服务网点建设4个,创新打造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坚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办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等民生实事。深化数字文旅服务,加快建设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数字图谱,实现服务网点、服务内容、开放时间等信息可视化,完善“中心馆+直属分馆+城市书房”的智慧管理体系。深化智慧广电建设,持续探索“智慧广电+”路径,创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生态,加快培育智慧广电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推动大英县、安居区完成智慧广电示范区建设,射洪市、蓬溪县、安居区完成县级应急广播体系项目建设。申创一批2024年文旅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四个一批”示范项目。加大突出贡献乡村文旅能人培育。
四是立足用心创造,持续推进艺术精品创作叫好叫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持续打磨提升曲艺剧《卓筒小井》、川剧《青山依旧在》等大型剧目2部,计划新打造四川清音《宋瓷光影》等优秀作品百余件。积极参加中、省有关展演展评活动,力争2024新增省级以上赛事活动获奖作品5件以上。围绕人才培育,持续依托“天府青城计划”“遂州英才”等人才项目和各类培训班,加强储备文艺能人。创新开展涪江文化艺术节、遂宁国际诗歌周活动,聚焦文化惠民,策划举办更多、更精、更好的代入感强、参与感强、体验感好的群文活动。深化文艺院团改革,支持和鼓励市川剧团等文艺院团深化内部改革,坚持走市场化改革和发展的路子,招聘和培养青年演员,创作生产适应市场需求的剧(节)目,增加经营收入,增强发展活力,努力提高艺术创作、生产、演出及保护、传承能力。
五是立足保护传承,持续推进文物遗产创新发展。全面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遂宁地区工作,加强涪江流域(遂宁段)考古调查,撰写陈子昂出生地古代遗存调查报告,实施汉代涪江崖墓重点调查。加强配合省考古研究院做好桃花河遗址考古发掘和保障工作,推动挖掘成果活化利用,谋划建设“涪江流域旧石器博物馆”,力争申报2024年度全国十大考古发现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强博物馆数字化建设,启动一级博物馆建设,丰富数字藏品,推动来德博物馆年内开馆。做好非遗传承,加强上级支持,力争大英卓筒井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加快建设卓筒井历史文化景区。加强培育孵化非遗品牌项目,创评一批省市县非遗工坊,力争创成第二批“非遗四川·百城百艺”四川非遗品牌1个,让更多文化遗产活起来、火起来、热起来。
六是立足宣传营销,持续推进文旅消费能级提升。围绕构筑“养心文旅名城”,建设区域文旅康体中心等重点内容,策划、组织实施好贯穿四季的主题宣传营销活动。抓好自营平台运行,借助人民日报、微信、抖音等“主流媒体+新媒体”营销矩阵,扩大文化旅游宣传面。持续培育浪漫养心系列产品,加强对接音乐节、演唱会、露营、赏荷等引流产品,策划开展“遂宁邀您来过年”、冬游遂宁等四季精彩文旅活动100场以上。加强与成都、潼南、绵阳等地资源联动、市场互动,整合推出涪江风情游、民俗体验游等精品路线5条以上,推进重大文旅节会活动联办联宣和文旅企业互利合作。利用文化、体育赛事等联动旅游、住宿、餐饮等,注入假日活力,打造多元化旅游场景,促进旅游消费层级不断提升。
七是立足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强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文旅行业市场监管和“大整治、大排查”行动,重点聚焦新兴娱乐业态,强化对剧本杀、密室逃脱、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监管力度,全覆盖摸排企业安全隐患,及时做到发现一批,处置一批,把安全落实到全流程。加强职能职责梳理,进一步理顺与公安、司法、执法等部门职责,持续深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改革。在重大文旅活动、重要节假日,针对重点场所,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大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及时处置市场突发事件,高效办理投诉举报线索,全力推进文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八是立足党建引领,持续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清廉文化四进工作,重点通过讲解词述廉、标牌示廉、活动载廉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增添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亲和力。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员党性修养锻炼,提升党员政治素质,坚定党员理想信念。主动履职尽责,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督促各项党建任务落实到位。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1.9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31万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021.9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5.24万元,主要是减少了结转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收入预算102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1.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支出预算10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32万元,占83.31%;项目支出170.58万元,占16.6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021.9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5.24万元,主要是减少了结转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1.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3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021.9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5.24万元,主要是减少了结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3.35万元,占80.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5万元,占10.27%;卫生健康支出31.29万元,占3.06%;住房保障支出62.31万元,占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537.0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286.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4年预算数为23.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4年预算数为0.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74.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 死亡抚恤(01),2024年预算数为1.2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伤残抚恤(02),2024年预算数为6.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因公致残抚恤。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24.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7.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62.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1.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接待预计与2023年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文旅活动、日常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5万元,其中:会议费5.5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41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20.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会议安排。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思想压缩培训支出。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4.65%。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思想压缩差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8.3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9.48万元,下降22.2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碎纸机一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170.58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70.5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