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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博物馆关于全市金秋文旅营销活动项目执行方公开比选招标的公告

来源: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3-08-22 16: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宁市博物馆  

关于全市金秋文旅营销活动项目执行方公开比选招标的公告

   

为繁荣文旅市场,促进文旅消费,丰富市民游客精神文化生活,我馆拟承办全市金秋文旅营销活动开幕式及宋瓷文创产品展,现对该项目以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要求  

(一)全市金秋文旅营销活动开幕式。在广德景区内广场合适位置搭建舞台,植入宋瓷等历史文化元素,举办活动开幕式,并搭配暖场节目和仪式后氛围演出  

1.服务内容:含舞台布置、桌椅资料、音响物料节目表演、暖场主持等;  

2.暖场节目不少于3,氛围演出节目不少于5个,含歌曲演唱、乐器演奏、群舞等不同表演形式,节目内容符合主流审美,弘扬正能量  

时间:929日(暂定)  

地点:广德景区圣莲广场(或外广场)  

(二)宋瓷文创产品展。结合花展,在广德景区圣莲广场,举办文创展品展,以宋瓷文创为主,同步展售竹编、观音绣、胡氏剪纸、徐氏泥彩塑等非遗产品、禅意文创,让市民游客感受遂宁文创、非遗的内涵与魅力  

1.展位搭建:12个,要求每个不低于3平方,独立展位,可遮阳挡雨,组织邀请参展企业;  

2.参展项目组织:宋瓷文创、非遗文创、各县(市、区)特色文创组织;  

3.活动期间场控、服务人员保障。  

时间:929日—106  

地点:广德景区圣莲广场  

    二、费用预算  

不高于10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公司或其他合法组织。  

(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具备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  

(四)具有承办文旅营销活动开幕式及文创产品展的能力和经验。  

(五)近三年以内没有不良实施记录(如违约、重大责任事故等)。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比选申请报名表;  

(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纳税证明(需盖鲜章);  

(四)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五)本项目策划方案;  

(六)方案唯一报价;  

(七)承接相关成功项目的执行案例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八)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份。  

    五、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遂宁市博物馆官网  

   (http://www.swglyj.suining.gov.cnhttp://www.scscbwg.cn  

(二)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5:30止,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过时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比选申请书、承诺书。  

(三)资料递交: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在我馆规定的比选时间到达比选现场,当面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陈诉。    

(四)评审:我馆将在报名截止后组成评审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中选单位。  

(五)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和遂宁市博物馆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比选时间  

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下午3:00  

  七、比选地点  

(一)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德水北路遂宁市文化中心D区市博物馆四楼会议室  

(二)联系电话0825-2328307  

(三)联系人:丁女士      

    八、监督部门  

    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纪委  

    九、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交。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4.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我馆将通过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和遂宁市博物馆官网通知。  

 

附件:1.比选申请书  

2.承诺书  

 

 

 

                                                                        遂宁市博物馆  

                                      2023822  

附件1  

比选申请书  

   

我公司已认真审阅关于全市金秋文旅营销活动项目公开比选招标的公告,已知晓文件条款,了解项目有关情况,自愿申请参加全市金秋文旅营销活动项目采购的比选活动。  

一、我方愿意按照贵方要求,按时提供我公司相关证明材料和比选响应文件,按时参加比选报名和比选陈述。  

二、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三、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四、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管理,监督及考核。  

我公司承诺:依法参加该项目的比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比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2  

承诺书  

   

遂宁市博物馆  

本单位(            )参加全市金秋文旅营销活动项目采购的比选活动,现承诺:  

一、我单位资质: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近三年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没有不良记录(如违约、违规、重大责任事故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团队、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需求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相应承诺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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