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不断优化我市的政务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84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川文旅办发〔2021〕64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遂府办发〔2021〕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承办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告。
附件:《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4月6日
附件: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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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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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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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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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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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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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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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设立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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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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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国家旅游局颁布)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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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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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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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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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饭店同意在其宾馆饭店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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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第十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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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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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宾馆饭店以外的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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