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当事人 | 船山区仙海岛食品经营部(邹开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号 | (遂)文综罚字〔2026〕经007号 |
案件名称 | 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营业性演出冠以“全国”等字样案 |
行政处罚事由 | 当事人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营业性演出冠以“全国”等字样,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音箱2个、话筒2个,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
行政处罚实施 机关 |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