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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对船山区仙海岛食品经营部的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6-08-14 12: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行政处罚当事人

船山区仙海岛食品经营部(邹开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号

)文罚字〔2026经007

案件名称

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营业性演出冠以“全国”等字样案

行政处罚事由

当事人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营业性演出冠以“全国”等字样,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音箱2个、话筒2个,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行政处罚实施

机关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行政处罚时间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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