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物保护所
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4年3月8日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是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遂宁市文物保护所职能简介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文物的保护、研究、利用、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
(二)遂宁市文物保护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启动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普查机构、争取普查经费、开展普查培训、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二是积极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精心组织,遴选出保存最为完整、价值最高、最具有地域特色和代表我市厚重历史文化的文物遗存申报第九批国保,力争成功申报2-5处。
三是持续推进涪江流域(遂宁段)考古调查重点调查工作。实施遂宁巴蜀及新石器时代遗址、遂宁古代山寨遗址等重点调查项目。
四是指导推进桃花河遗址考古发掘和保护利用工作。配合省考古研究院做好桃花河遗址考古发掘和保障工作,继续加强与省文物局对接,积极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加强考古宣传和成果利用。
五是持续推进卓筒井纳入川渝盐业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完成遗址考古调查勘探,成立卓筒井文明研究会,深度挖掘卓筒井价值,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开展学术资料汇编,为申遗工作提供价值支撑。
六是加快推进全市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县(区)级文物及文物点纳入规划“一张图”工作,完成50处市级文物纳入规划“一张图”工作。
七是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加强文保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实施一批文物修缮工程;实施省级文保单位金鹏寺摩崖造像数字化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指导各博物馆做好免费开放、宣传展示和社教工作,促进博物馆更好地服务基层。
八是加强文物安全督查。不间断实施文物安全、消防工作的督查检查和隐患整治,开展联合检查3-5次。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文物保护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遂宁市文物保护所2024年收支总预算44.0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07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遂宁市文物保护所无独立预算账户,同遂宁市博物馆合并预算,2024年度遂宁市文物保护所成立独立预算单位单独预算,导致较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2024年收入预算4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2024年支出预算44.0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0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2024年收支总预算44.0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07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遂宁市文物保护所无独立预算账户,同遂宁市博物馆合并预算,2024年度遂宁市文物保护所成立独立预算单位单独预算,导致较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7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0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2024年收支总预算44.0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07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遂宁市文物保护所无独立预算账户,同遂宁市博物馆合并预算,2024年度遂宁市文物保护所成立独立预算单位单独预算,导致较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7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4.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2.79万元、津贴补贴0.18万元、奖金8.72万元、绩效工资6.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9万元、住房公积金3.78万元、工会经费0.44万元、福利费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万元 。
公用经费3万元,包括:办公费1.3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2024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0.5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00%。因为2023年度遂宁市文物保护所无独立预算账户,同遂宁市博物馆合并预算,2024年度遂宁市文物保护所成立独立预算单位单独预算,导致较2023年度差旅费预算增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遂宁市文物保护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遂宁市文物保护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44.0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41.07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