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对遂宁水中花歌舞厅(个人独资)的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对象 | 遂宁水中花歌舞厅(个人独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MAD191MG4A)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遂)文综罚字〔2024〕船001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且未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采取责令关闭的方式予以取缔,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6960元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