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复函
文海代表:
你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民间文体演出队伍、促进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第1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
市委、市府两办出台了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16〕2号),明确提出了《遂宁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明确了"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配备编制人员1至2 名,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公益文化岗位。"确保了农村文化建设有人办事,有经费开展活动,加强了对农村民间团体的领导和组织,确保了民营院团活动的顺利开展。
加大了对文化阵地建设的投入,基本形成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整合市、县(区)文化馆、10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046个村级文化活动室等文化阵地资源,采购了音响、电脑、乐器、教学光碟等设备、道具,努力构建农村文化体系。各民营院团都可以免费这租用这些设备和场地。
二、定期举办各种文化骨干的培训班
为了提高农村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市制定了农村文化骨干、文化队伍的短期和长期培训计划。每年市、县(区)都举办2至3期培训班,两级文化馆定期组织辅导部工作人员深入一线指导民间艺术院团开展创作,邀请中、省、市艺术家深入农村对民间艺人传授技艺,培养农民文艺骨干。每两年举办一届群众文化节,从乡村到县(区)层层海选,再到市级决赛,通过展、演、赛提高了民间文艺院团的能力素质。开展了"争创十佳民间文艺院团、争当百佳文艺工作者"活动,调动了民间文艺院团的积极性。目前,我市民间文艺院团非常活跃,成为我市文化繁荣、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重要力量。
三、加强了对农村文艺队伍的扶持力度
目前,我市没有国有院团,全为民营院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民营院团优秀剧目送文化下乡演出,每年通过政府市、县(区)采购民营院团优秀剧目多达800多场。同时,市政府办出台《遂宁市重点文化艺术项目扶持奖励办法》(遂府办函〔2014〕271号),鼓励原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扶持和奖励标准。近年来,市、县(区)两级政府扶持民营院剧目、节目近百个,奖励获奖作品40余项,最高奖励金额高达100万元。支持民营院团走出去闯市场,目前做得较好的全市有10余家院团。
四、落实了文化惠民工程
建成了市、县(区)、乡、村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室),全部实现免费开放,满足了基层群众读书、看报的要求;通过广播村村响、电社户户通工程,解决了群众收听广播、观看电视问题;落实了"2131工程",每村、每月提供了1部免费观看数字电影服务;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了2部免费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遂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5月22日
(联系人:袁芳 联系电话:1868251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