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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根据《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遂委办〔2025〕9号),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挂市文物局牌子)于2024年11月由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更名,将市教育体育局承担的体育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到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负责全市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负责文广事业,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文广体旅市场发展,进行行业监管和规范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统筹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9个(市文物保护所、市博物馆、市文化馆、市美术馆、市图书馆、市文学艺术创作中心、市文体旅融合发展促进中心、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市水上运动学校)。
纳入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遂宁市博物馆
2.遂宁市文化馆
3.遂宁市图书馆
4.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遂宁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6.遂宁市水上运动学校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859.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010.95万元,下降30.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85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59.7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85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8.96万元,占50.13%;项目支出3420.79万元,占49.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6859.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776.79万元,下降10.1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9.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76.79万元,下降10.1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9.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万元,占0.1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55.44万元,占89.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66万元,占5.42%;卫生健康支出111万元,占1.62%;住房保障支出213.86万元,占3.12%。(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859.75万元,完成预算94.9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商贸事务(13)招商引资(08): 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预算97.25%。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行政运行(01): 支出决算为1151.95万元,完成预算98.48%。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支出决算为44.65万元,完成预算96.06%。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图书馆(04):支出决算为 618.68万元,完成预算95.73%。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艺术表演团体(07):支出决算为442.51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文化活动(08): 支出决算为265.08万元,完成预算98.75%。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群众文化(09):支出决算为937.74万元,完成预算94.33%。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文化创作与保护(11):支出决算为50.38万元,完成预算62.98%。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2): 支出决算为140.18万元,完成预算98.93%。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旅游宣传(13):支出决算为157.19万元,完成预算98.41%。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支出决算为504.85万元,完成预算86.18%。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物(02)文物保护(04):支出决算为158.23万元,完成预算94.47%。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物(02)博物馆(05):支出决算为1629.44万元,完成预算98.91%。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物(02)历史名城与古迹(06):支出决算为54.57万元,完成预算77.96%。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支出决算为28.56万元,完成预算95.74%。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支出决算为32.56万元,完成预算89.03%。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253.33万元,完成预算96.95%。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 支出决算为51.28万元,完成预算96.54%。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伤残抚恤(02): 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预算97.05%。
2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4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61.76 万元,完成预算95.49%。
2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213.86万元,完成预算95.43%。
(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8.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3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51万元,完成预算87.17%,较上年度减少47.32万元,下降4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79万元,占9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2万元,占8.9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6.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9万元,完成预算92.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40.06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本年公车购置数有所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2.4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22.48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系统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执法检查等工作开 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2万元,完成预算5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62万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次数与人数有所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及各市(州)文旅局来遂指导、考察、业务交流等。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3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7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79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45.85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日常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1.4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性工作、2024年城市书房建设、临时展览深化设计施工服务等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参加国内各类文化旅游展会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经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其中,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0.72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2024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得分90.72分。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整体绩效较好,在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评价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图书馆(04):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文化活动(08):反映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群众文化(09):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等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物(02):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物(02)文物保护(04):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物(02)博物馆(05):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新闻出版电影(06):反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电视等方面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新闻出版电影(06)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电影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03):反映支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注: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注: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遂委办〔2025〕9号),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9个(市文物保护所、市博物馆、市文化馆、市美术馆、市图书馆、市文学艺术创作中心、市文体旅融合发展促进中心、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市水上运动学校)。
(二)机构职能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文体旅融合发展等工作。未来一段时间,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高举“引客入遂”大旗,打造继成渝之后的演艺赛事“第三城”、建设全省影视产业副中心。当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正加快推动观音湖“未来水世界”策划规划建设,推动特色品牌体系建设。加速“影视+文旅”发展,出台支持我市视听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重塑遂宁城市IP,持续开展遂宁城市推广,增加城市知名度、扩大城市影响力。高质量推进重大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统筹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
(三)人员概况
1.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6个,与机关共同办公的市文学艺术创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个,市旅游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个。截至2024年底,实有在职在编42人(其中公务员33人,事业人员9人)。公务员同2023年度相比增加2人(其中调入3人,退休1人)。
2.遂宁市文物保护所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核定编制数7个,截至2024年底,实有在职在编6人,同2023年度相比增加4人(其中调入1人,公招3人)。
3.遂宁市博物馆
遂宁市博物馆核定编制数14个,截至2024年底,实有在职在编10人,同2023年度相比减少3人(其中退休2人,调出1人)。
4.遂宁市文化馆
遂宁市文化馆核定编制数 40 个,截至2024年底,实有在职在编33 人(其中正高1人,副高职称7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6人,管理岗位3人),同2023年度相比减少1人(其中公招2人,退休3人)。
5.遂宁市美术馆
遂宁市美术馆核定编制数6个,截至2024年底,实有在职在编4人(其中副高1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1人,管理岗位1人)。
6.遂宁市图书馆
遂宁市图书馆核定编制数16个,截止2024年底,实有在职在编15人(其中正高1人,副高职称5人(2人未聘),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4人,管理岗位1人)。
7.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支队共核定编制数35个,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截至2024年底,实有在职在编33人,同2023年度相比减少1人(其中军转安置1人,退休2人)。
项目 | 2024年行政编制 | 2024年事业编制 | ||||
编制数 | 实有数 | 变化数 | 编制数 | 实有数 | 变化数 | |
局机关(含市文学艺术创作中心和市旅游服务中心) | 36 | 33 | 增加2人 | 9 | 9 | 无 |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 | 7 | 6 | 增加4人 | |||
遂宁市博物馆 | 14 | 10 | 减少3人 | |||
遂宁市文化馆 | 40 | 33 | 减少1人 | |||
遂宁市美术馆 | 6 | 4 | 无 | |||
遂宁市图书馆 | 16 | 15 | 无 | |||
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35 | 33 | 减少1人 |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4年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及下属单位年初预算3225.15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3225.1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调整后收入决算数为6859.7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 2-1:
表2-1年度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数 | 收入调整数 | 收入决算数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225.15 | 7222.49 | 6859.75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 | 0 | 0 |
经营收入 | 0 | 0 | 0 |
其他收入 | 0 | 0 | 0 |
年初结转结余 | 0 | 0 | 0 |
合计 | 3225.15 | 7222.49 | 6859.75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4年度,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及下属单位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3225.15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7222.49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6859.75万元,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为94.9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 3555.23万元,基本支出执行总额为3438.96万元,基本支出总体执行进度96.73%;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3667.25万元,项目支出执行总额为3420.79万元,项目支出总体执行进度93.28%。具体情况详见表2-2:
表2-2年度预算执行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年初总预算 | 预算执行 | 执行率(%) | 执行进度原因分析 |
一、基本支出 | 2730.03 | 3555.23 | 3438.96 | 96.73% | |
人员经费 | 2260.28 | 3078.33 | 2999.69 | 97.45% | |
公用经费 | 469.74 | 476.91 | 439.27 | 92.11% | |
二、项目支出 | 495.13 | 3667.25 | 3420.79 | 93.28% | |
总计 | 3225.15 | 7222.49 | 6859.75 | 94.98% |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4年末结转结余金额为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一是着力实施产业提升工程,加快推动河东新区夜下仁里特色长廊项目、灵泉景区建设项目等22个重点项目建设,全年累计完成投资30.88亿元。二是着力打造“引客入遂”产品。精心策划“跟着赛事去旅游”,打造“观音湖”赛事活动品牌,成功举办2024遂宁观音湖马拉松等国、省级赛事活动20余场,吸引参赛及观光旅游群众十余万人,拉动消费超亿元。成功举办2024遂宁S2N水上音乐节,累计吸引消费客群4.1万人次,带动消费3400万元。打造朝月集影视文化主题街区,全面建立起遂宁影视拍摄“一站式服务”平台,引进院线电影《猎狼队》、综艺《躲猫猫》来遂拍摄,完成《AI世界》《拳皇归来》等40部影视剧、微短剧在遂拍摄。三是持续扩大宣传营销矩阵。举办“青春不消停”四季游遂宁系列活动,打造“遂宁邀您来过年”年节品牌,推出大型烟花秀等文旅活动200余项。进一步凝练城市形象核心IP,设计推出结合熊猫和荷叶盖罐的“遂小荷”文旅吉祥物,确定“一壶舍得酒 半城观音湖”作为城市形象宣传语,打造“遂宁的好,你来了就知道”的城市印象,着力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现良好城市形象。四是广泛实施文体惠民工程。新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场地设施项目21个,承办省级体育赛事活动16场。实现23个公共文化场馆、124个综合文化站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全市5个县(市、区)全覆盖编制智慧广电项目建设计划,建成智慧广电大数据平台3个。五是全面实施文化传承工程。持续推进涪江流域(遂宁段)考古调查和桃花河遗址考古发掘和保护利用工作,开展非遗民俗活动13场。六是持续实施市场环境提升。扎实开展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百日整治行动”等8次,开展联合整治190余次,查办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等案件84件。举办全市导游(讲解员)大赛,指导全市旅游饭店和重要商务酒店开展复核工作、市导游协会举办职业技能及诚信服务培训。组织开展2024年度遂宁市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综合应急演练,采取“条块结合”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文旅单位600余家次,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排查并整改一般安全隐患103处,整改率100%。
2.预算管理。一是在预算编制质量上,充分结合业务规划,科学设定绩效指标,确保目标清晰、内容详实,贴合文旅事业发展实际需求。二是单位收入统筹方面,全面整合中央、省专项、市级财政拨款等各类资金,合理规划资金用途,实现收入与支出的有效衔接。三是支出执行进度严格把控,依据项目计划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各阶段资金拨付,保障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预算年终结余控制良好,通过精准预算和动态监控,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沉淀,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五是在严控一般性支出上,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缩非必要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较上年稳中有降,将资金更多向文旅惠民、产业发展等关键领域倾斜,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
3.资产管理。一是人均资产变化率保持在合理区间,未出现大幅波动。在人员变动与资产配置方面实现了有效平衡,既满足了工作开展对资产的需求,又避免了资产的闲置或过度配置。二是通过优化资产调配机制、加强资产使用监管等措施,办公设备、文化设施等资产得到充分利用,资产利用率显著提升。如部分文化场馆通过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和活动场次,提高了场馆设施的使用频次和效率。三是积极推进闲置资产清理和盘活工作,对闲置的办公场地、设备等资产,通过调剂使用方式进行盘活,有效提升了资产盘活率,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采购管理。一是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严格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给予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年度采购中中小企业供应商中标占比可观,有效助力中小企业成长。二是科学制定采购计划,紧密贴合工作需求,严格遵循采购程序,实时跟进项目进度,确保采购流程规范高效。全年采购执行率达98%以上,既保障了部门业务开展的物资需求,又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5.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涵盖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等各个方面,制度内容全面、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合理设置财务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岗位制衡机制。通过定期培训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确保财务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三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预算安排使用资金,资金支出审批流程严谨,原始凭证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未出现挪用、挤占等违规现象,资金使用规范有序,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724.8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 9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3个。
1.项目决策。一是严格遵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项目立项前开展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专家论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通过集体审议、合规性审查等流程,杜绝“拍脑袋”决策,项目决策程序规范透明,风险可控。二是项目设置紧扣文旅产业发展、文化惠民等核心职能,与部门战略高度契合,既具备可操作性,又能有效衡量项目成效。三是建立动态项目储备库,对拟实施项目提前谋划,按轻重缓急分类管理,优先将政策支持、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纳入库中。通过定期评估和筛选,确保入库项目成熟度高,为财政资金精准投放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执行。一是与资金执行同向,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原则,资金拨付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市级、中省专项资金均按时下达,无截留、挪用现象,确保资金流向与项目推进保持一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因政策变动或客观因素需调整项目内容,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经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同时做好调整方案的可行性评估,确保项目整体目标不受影响,避免资源浪费。三是通过定期开展项目督查、中期评估,实时掌握项目进展。对执行缓慢的项目及时预警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执行过程规范有序。
3.目标实现。一是多数项目达成预期目标,如市民艺术学校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人数,文旅宣传活动覆盖人群超出预期,有力推动文旅事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少数项目因不可抗力导致进度滞后,但通过优化方案、调整资源配置,及时纠正偏差,未对整体目标产生重大影响。三是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显著,公共文化场馆服务人次明显增长,文旅产业带动就业效果突出;经济效益逐步显现,旅游收入稳步提升,实现了既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目标,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将绩效目标随部门年初预算同步公开,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等内容随部门年终决算同步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24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得分90.72分。其中履职效能得分10分,预算管理得分29.45分,资产管理得分6分,采购管理得分6分,项目决策得分11分,项目执行得分13.27分,目标实现得分17分,扣分2分。
具体情况详见表4-1。
表4-1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
绩效指标 | 自评得分 | 备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
总体绩效 | 履职效能 | 着力实施产业提升工程履职效果 | 10 | 10 | |
着力打造“引客入遂”产品履职效果 | |||||
持续扩大宣传营销矩阵履职效果 | |||||
广泛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履职效果 | |||||
全面实施文化传承工程履职效果 | |||||
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质量 | 8 | 7.6 | ||
支出执行进度 | 9 | 8.45 | |||
预算年终结余 | 8 | 7.6 | |||
严控一般性支出 | 6 | 5.8 | |||
资产管理 | 人均资产变化率 | 3 | 0 | ||
资产利用率 | 3 | 3 | |||
总体绩效 | 资产管理 | 资产盘活率 | 3 | 3 | |
采购管理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3 | 3 | ||
采购执行率 | 3 | 3 | |||
项目绩效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4 | 4 | |
目标设置 | 4 | 3 | |||
项目入库 | 4 | 4 | |||
项目执行 | 执行同向 | 5 | 5 | ||
项目调整 | 6 | 6 | |||
执行结果 | 4 | 2.27 | |||
目标实现 | 目标完成 | 6 | 6 | ||
目标偏离 | 6 | 6 | |||
实现效果 | 5 | 5 | |||
扣分项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 | - | ||
财务岗位设置 | - | ||||
资金使用规范 | - | 1 | |||
预算绩效存在问题 | - | 1 | |||
被评价部门配合度 | - | ||||
总分 | 90.72 | ||||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内容准确性有待提高、部分项目未编制实施计划、部分预算项目集中在年底完成。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编制的统筹管理,做深做细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准确度。
2.深入做好中期评估,动态实时把握预算执行情况,强化预算执行力度。
附件:2024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5月 日
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 目标 | 保障日常办公的正常运转。参加各类展会,进行遂宁文化旅游展演活动,推广文旅资源及线路产品,拓展遂宁客源市场,提升遂宁文旅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及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户户通运行维护工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文旅产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深化融合育业态,创建重大文旅品牌,聚焦聚力强协作,建设巴蜀文旅走廊。 | ||||||||
年度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人员经费、定额日常运转经费、非定额日常经费 | 保障人员的基本支出和日常运转支出。 | ||||||||
参加各类展会 | 加大宣传营销力度,筹办各类文旅节庆展会。 |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加大文艺精品创作,着力办好重大文旅活动,丰富群众文化活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 ||||||||
文旅宣传营销合作 | 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强化区域合作,不断提升城市影响力。 | ||||||||
维护文旅市场秩序 | 积极开展文旅市场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宣传确保文旅市场安全、稳定。做好重大节会、重要节假日涉旅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全力确保文旅市场安全平稳有序。 | ||||||||
提升文旅公共服务 | 加强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开展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 ||||||||
年度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 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区自有广告位维护数量 | ≥ | 13 | 个 | 6 | 13 | ||
开展法律维权、消费维权等活动次数 | ≥ | 4 | 次 | 6 | 4 | ||||
开展业务合同审核次数 | ≥ | 150 | 次 | 6 | |||||
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次数 | ≥ | 4 | 次 | 6 | 8 | ||||
质量指标 | 文旅活动完成率 | ≥ | 80 | % | 6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4年12月31日前 | 10 | 2024年12月31日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拉动遂宁文旅消费 | 定性 | 通过举办遂宁文旅主题宣传营销活动,吸引外地游客到遂宁旅游,拉动消费 | 4 | 引客近13万人,带动餐饮、住宿、娱乐等消费超5000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公共服务大型活动成功率 | ≥ | 80 | % | 4 | 100 | |||
推动遂宁社会形象塑造 | 定性 | 打造遂宁文化旅游营销品牌,营造文旅形象 | 4 | 确定“一壶舍得酒 半城观音湖”作为城市形象宣传语,打造“遂宁的好,你来了就知道”的城市印象,着力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现良好城市形象。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持续发展 | 定性 | 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影响 | 定性 | 推动养心文旅名城、区域文旅康体中心建设 | 以建设继成渝之后的演艺赛事“第三城”为目标,精准定位城市IP和客源群体,做优做强演艺、赛事、影视三大核心品牌,千方百计挖掘“新场景”,打造“新爆点”。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预算 | 定性 | 预算指标内列支 | 20 | 预算内指标 | |||
附件2
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5〕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我部门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后(见附件)。
附件:1.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
评报告(户外广告宣传及媒体合作营销活动)
2.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举办节日庆祝及文化艺术活动及精品文艺作品创作展演)
3.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文旅消费促进及品牌创建及新业态培育指导)
4.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艺术类公益培训、公益文化活动及研学公开课)
5.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6.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文化场馆馆藏及信息化建设)
7.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兑现文艺院团扶持及奖励补助资金)
8.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免费开放补助)
9.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广电项目)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
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户外广告宣传及媒体合作营销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媒体合作宣传营销是为做好遂宁文旅资源、活动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文旅消费,依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2024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遂委办发〔2024〕2号)设立本项目,本项目用于2023年宣传营销类合同尾款、2024媒体合作、2024“遂宁文旅”微信、微博运营、2024“遂宁文旅”视频类媒体平台运营首款、“引客入遂”宣传营销活动、2024“遂宁文旅”视频类媒体平台运营(尾款),与本单位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宣传推广工作的职能相符合。
2.户外广告宣传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拨款共计21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2025年春节期间文旅资源宣传户外广告租用和市城区广告牌维护。此项目共租用了遂宁火车站出站口3处户外广告媒体平台,并维护市城区自主修建的13块户外广告牌,用于宣传推广遂宁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发布四季文旅活动。同时,提供给全市重大活动或会议宣传使用,为宣传遂宁文化旅游资源、提升遂宁文旅及城市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本项目设立是为了做好遂宁文旅资源、活动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文旅消费。同时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向来遂游客展示遂宁城市形象,方便遂宁火车站出站游客及广大返乡市民获取遂宁文旅资讯信息和节日期间重点文旅活动。并对遂宁城市形象和遂宁文旅活动宣传推广。
根据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19〕15号)文件精神,结合原市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遂文广旅发〔2023〕1号)。《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分为二十二条。第一条制定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背景。第二条专项资金解释。第三至五条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和管理原则。第六至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第八至十一条专项资金的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第十二至二十条专项资金的资金监督与绩效评价。第二十一至二十二条明确负责政策解释的主体及实施期限。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一是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逐级申报;二是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统筹兼顾、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分配资金;三是按照2024年中央和省、市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开展情况采取项目法据实分配资金,资金分配合理、合规。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该项目的实施与市委、市政府“全力拼经济、合力搞建设”工作部署匹配吻合。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2023年宣传营销类合同尾款、2024媒体合作、2024“遂宁文旅”微信、微博运营、2024“遂宁文旅”视频类媒体平台运营首款、“引客入遂”宣传营销活动、2024“遂宁文旅”视频类媒体平台运营(尾款)。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3年宣传营销类合同尾款通过“遂宁文旅”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抖音号发布图文、视频,在2023年内,微信公众号工作日发布,每期不低于3条信息。微博每天发布不低于1条信息,“遂宁文旅”抖音号保持周更,每周发布条数不少于1条,全年不低于80条,实现宣传展示遂宁文旅资源目标。遂宁新闻网就2023年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形象营销、重大活动宣传推广和日常宣传等,进行文字采写、视频录制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并通过《遂宁日报》《遂宁新闻》《新闻零距离》《遂宁新闻联播》、全景遂宁等平台进行刊播。川报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四川在线》等进行常态化宣传,全年完成宣传信息不低于50篇,其中,向四川日报优选宣传信息4篇及以上。
2024媒体合作项目,遂宁新闻网就2024年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形象营销、重大活动宣传推广和日常宣传等,进行文字采写、视频录制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并通过《遂宁日报》《遂宁新闻》《新闻零距离》《遂宁新闻联播》、全景遂宁等平台进行刊播。川报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四川在线》等进行常态化宣传,全年完成宣传信息不低于50篇,其中,向四川日报优选宣传信息4篇及以上。
2024“遂宁文旅”微信、微博运营项目通过“遂宁文旅”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发布图文宣传遂宁文旅资源、活动。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200期以上内容,每周工作日进行信息发布,每次发布不得低于3条信息,年度原创推文比例不低于40%,节假日灵活更新;微博号每日更新,并在重大活动中滚动更新,并对微博舆情进行及时监控,及时与对接人员沟通并进行回复。
2024“遂宁文旅”视频类媒体平台运营首款用于常态化拍摄短视频并通过“遂宁文旅”发布,宣传推广遂宁文旅资源、活动,扩大遂宁文旅影响力。
“引客入遂”宣传营销活动通过举办遂宁市首届“观音湖畔 声动遂宁”网络歌手大赛1场,拍摄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汇报片、AI专题片2个,与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联合承办2024年四川新媒体应用技能大赛平原赛区暨遂潼微视频大赛1场,做好小程序全年内容维护更新,展示遂宁“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资源,为游客提供集成式便捷化的旅游信息获取平台,拍摄大美遂宁(观音湖)招商引资宣传片1个,推进引客入遂。
2024“遂宁文旅”视频类媒体平台运营(尾款)用于常态化拍摄短视频并通过“遂宁文旅”发布,宣传推广遂宁文旅资源、活动,扩大遂宁文旅影响力。
2.宣传推介遂宁文旅资源,提升“一壶舍得酒 半城观音湖”文旅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引客入遂”发挥积极作用。扩大客源市场,吸引更多游客来遂旅游,刺激消费增长,促进文旅行业发展。结合具体指标和可量化标准,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维度构建科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产出目标。租用遂宁火车站出站口3处户外广告媒体平台,并维护市城区自主修建的13块户外广告牌,用于宣传推广遂宁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发布四季文旅活动,保障游客及广大返乡市民获取遂宁文旅资讯信息和节日期间重点文旅活动。
(2)效益目标。提升“一壶舍得酒 半城观音湖”文旅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引客入遂”发挥积极作用。
(3)满意度目标:确保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9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自评,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发现项目实施问题,为优化资金分配与项目管理提供依据,提升户外广告宣传服务质量。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包括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服务是否满足广大游客和市民需求等。评价重点是资金支出合规性、项目实施效果、服务满意度。
(三)评价选点。选取专项资金分配涉及户外广告宣传的6个点位进行实地踏勘。
(四)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一是成立绩效自评价工作小组,财务科科长任组长,财务科总牵头,实施单位自评价,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自评。二是收集项目完成情况与申报时绩效目标开展对比分析。三是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等,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1)该项目由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前通过局党组会集体决策,项目实施中强化监管手段,决策程序、规划论证、资金投向合理合规。(2)2024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2025年春节期间文旅资源宣传户外广告位租赁项目经2024年第5次局党组会议通过,市城区广告牌基础维修维护项目经2023年第24次局党组会议通过。项目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前通过局党组会集体决策,项目实施中强化监管手段,严格按照监管程序开展监管工作。项目各项工作按进度有序开展。实施顺利。
2.项目管理。项目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前通过局党组会集体决策,项目实施中强化监管手段,严格按照监管程序开展监管工作。项目各项工作按进度有序开展。实施顺利。
3.项目实施。(1)该项目由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前通过局党组会集体决策,项目实施中强化监管手段,严格按照监管程序开展监管工作。项目各项工作按进度有序开展,实施顺利。(2)2024年完成遂宁火车站3处广告位“遂宁景区景点地图”“遂心遂意遂宁年 欢迎回家过年”“一壶舍得酒 半城观音湖”、“实力之城 活力之城 魅力之城”等遂宁文旅形象及线路资源产品宣传,市城区13处广告位维护和“春、夏、秋、冬”四季文旅宣传画面更换。资金预算下达数21万元,资金预算下达比例100%。1—12月累计资金拨付21万元,资金拨付占预算安排比例100%。
4.项目结果
(1)2024媒体合作项目,遂宁新闻网就2024年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形象营销、重大活动宣传推广和日常宣传等,进行文字采写、视频录制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并通过《遂宁日报》《遂宁新闻》《新闻零距离》《遂宁新闻联播》、全景遂宁等平台进行刊播。川报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四川在线》等进行常态化宣传,全年完成宣传信息超50篇。
2024年,“遂宁文旅”微信公众号共发布264期、898条推文,原创策划类110条,年度原创推文比例为41%,“遂宁文旅”微博共发布480余条,并对微博舆情进行及时监控,及时与对接人员沟通并进行回复。
2024“遂宁文旅”视频类媒体平台运营首款用于常态化拍摄短视频并通过“遂宁文旅”发布,共发布短视频400余条,宣传推广遂宁文旅资源、活动,扩大遂宁文旅影响力。
“引客入遂”宣传营销活动已举办遂宁市首届“观音湖畔 声动遂宁”网络歌手大赛1场,拍摄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汇报片、AI专题片2个,与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联合承办2024年四川新媒体应用技能大赛平原赛区暨遂潼微视频大赛1场,做好小程序全年内容维护更新,展示遂宁“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资源,为游客提供集成式便捷化的旅游信息获取平台,拍摄大美遂宁(观音湖)招商引资宣传片1个,推进引客入遂。
2024“遂宁文旅”视频类媒体平台运营(尾款)用于常态化拍摄短视频并通过“遂宁文旅”发布,共发布短视频400余条,宣传推广遂宁文旅资源、活动,扩大遂宁文旅影响力。
(2)上述户外媒体宣传广告牌所在的遂宁市火车站、滨江路、育才路、犀牛广场等地位置佳、人流量大、覆盖人群广、宣传效果好,对宣传推介遂宁文旅特色资源,提升“一壶舍得酒 半城观音湖”文旅品牌形象及知名度和美誉度、助力“引客入遂”发挥了巨大作用。通过宣传扩大客源市场,吸引更多游客来遂旅游,刺激消费增长,促进文旅行业发展。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专项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该项目加强了遂宁文体旅资源、重点活动的宣传推广,在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为游客提供了有效信息,促进了文体旅消费,推进了文体旅产业发展。
2.民生保障。该项目在执行时,对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的文体旅资源、活动进行了宣传,在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为游客推出游玩攻略,提高了市民、游客获取文体旅信息的便捷性,广受好评,实现了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较高、
3.基础设施。该项目不属于基础设施。
4.行政运转。该项目用于遂宁文体旅资源、重点活动的宣传推广,用途合规、程序合规、标准合规。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提高市民、游客获取遂宁文体旅资源、活动的便捷性,提高遂宁文体旅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四、评价结论
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户外广告宣传)整体绩效较好,在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该项目实施计划合理,向遂宁火车站出站游客及广大市民宣传遂宁文旅品牌形象及知名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存在主要问题
2024“遂宁文旅”视频类媒体平台运营项目因尾款资金尚未到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六、改进建议
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不涉及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县(市、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户外广告宣传及媒体合作营销活动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2024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遂委办发〔2024〕2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遂文广旅发〔2023〕1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R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2024年全市经济工作要点》(遂委办发〔2024〕2号) | |||||||
使用范围 | 2023年宣传营销类合同尾款、2024媒体合作、2024“遂宁文旅”微信、微博运营、2024“遂宁文旅”视频类媒体平台运营首款、“引客入遂”宣传营销活动、2024“遂宁文旅”视频类媒体平台运营(尾款);租用遂宁火车站出站口3处户外广告媒体平台,维护市城区自主修建的13块户外广告牌。 | |||||||
申报(补助)条件 | ||||||||
项目起止年限 | 长期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64.63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4.63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微信公众号每期发布信息数 | ≥ | 3 | 条 | 3 | ||
微博每天发布信息数 | ≥ | 1 | 条 | 1 | ||||
首届“观音湖畔 声动遂宁”网络歌手大赛 | = | 1 | 场 | 1 | ||||
拍摄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汇报片、AI专题片 | = | 2 | 个 | 2 | ||||
与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联合承办2024年四川新媒体应用技能大赛平原赛区暨遂潼微视频大赛 | = | 1 | 场 | 1 | ||||
拍摄大美遂宁(观音湖)招商引资宣传片 | - | 1 | 个 | 1 | ||||
质量指标 | 微信公众号年度原创推文比例 | ≥ | ≥40% | % | ≥40% | |||
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汇报片时长 | ≥ | ≥6 | 分钟 | ≥6 | ||||
AI推介视频时长 | ≥ | ≥5 | 分钟 | ≥5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网络直播观看量和曝光量累计人次 | ≥ | 100 | 万 | ≥100 | ||
提升遂宁文化旅游吸引力 | 全面展示遂宁文体旅工作举措、亮点、成效,让游客了解不一样的遂宁,吸引游客来遂游玩 | 全面展示遂宁文体旅工作举措、亮点、成效,让游客了解不一样的遂宁,吸引游客来遂游玩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吸引投资人关注 | 吸引更多投资人关注项目,为项目招引打下基础 | 吸引更多投资人关注项目,为项目招引打下基础 | |||||
展示遂宁 | 吸引更多关注遂宁,展现遂宁的城市魅力和文化底蕴 | 吸引更多关注遂宁,展现遂宁的城市魅力和文化底蕴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
附件2
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举办节日庆祝及文化艺术活动及精品文艺作品创作展演)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项目主要内容。主管部门职能。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举办节日庆祝及文化艺术活动及精品文艺作品创作展演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拨款共计282.76万元,主要用于丰富我市节假日文旅产品供给,满足群众节假日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举办各类节会和大学生艺术展演;文艺院团扶持奖励;复排剧目巡演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第六届涪江文化艺术节项目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遂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印发〈第六届涪江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遂文广旅发〔2024〕19号)
2024年遂宁市春节联欢晚会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于2023年12月15日印发《2024年春节联欢晚会工作方案》进行项目立项、资金申报。
四川省优秀群众文艺团队—百团汇演活动和“歌唱祖国”大家唱群众歌咏活动依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的《四川省优秀群众文艺团队—百团汇演活动和“歌唱祖国”大家唱群众歌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文旅办发〔2024〕21号)要求,结合遂宁市实际文化发展需求进行立项。
遂宁国际诗歌周项目由遂宁市委、市政府主办,已连续立项9年,2020年,遂宁市委市政府委托射洪市政府和《诗刊》社签订了第二个五年合作协议,即,由射洪市承办2021—2025年遂宁国际诗歌周暨《诗刊》年度陈子昂诗歌奖颁奖活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项目支持方向。
所有项目方案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所需的经费已纳入2024年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使用计划。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项目法进行资金的分配,经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资金预算共计控制在95万元内,第六届涪江文化艺术节资金用于氛围营造、场地租赁、场馆或舞台搭建装饰、文艺节目组织等费用按照实际情况具体支出93.6万元;2024年遂宁市春节联欢晚会资金分配方案已于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于2023年12月15日印发《2024年春节联欢晚会工作方案》进行所需经费计划预拨40万元;百团汇演活动总预算9.76万元根据活动实际需求,合理分配至演员补助、乐器租赁、服装、化妆及车辆租赁等支出;大学生艺术展演项目按照实际情况具体支出22.52万元,本项目共分为两项,大学生街头街区才艺比拼和大学生动漫展,其中大学生街头街区才艺比拼在遂宁市商业街区持续举行;2024年春节团拜会经费控制在29.5万元内,资金用于团拜会会场租赁、舞台舞美搭建、氛围营造、文艺节目组织等费用;精品舞台作品创作及展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演出补助,传播交流推广展演场次7场具体支出25万元;“四季春晚”活动暨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推荐2个非遗项目参加具体支出4万元;遂宁国际诗歌周活动项目具体支出30万元已拨付到射洪市财政,目前正在支付审批流程中;2025年新春团拜会(首款)支付所有项目资金27万元。所有项目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举办节日庆祝及文化艺术活动及精品文艺作品创作展演。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所有项目及时分配资金,市本级下达专项经费及时完成拨付。举办第六届涪江文化艺术节为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聚焦“引客入遂”打造川渝泛涪江流域示范引领性文化活动品牌,提升城市美誉度,推动川渝毗邻地区文化旅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通过多平台媒体持续跟踪报道,发布关于艺术节短视频、推文、网站报道等50余个,点击量超20万次;聚焦当下青年喜爱的音乐、街舞等元素,精选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等在遂高校和川渝部分高校街头表演优质团队和节目,以及大学生动漫展。举办遂宁陈子昂诗歌周暨《诗刊》年度陈子昂诗歌奖颁奖典礼和城市营销线下活动;全面展示遂宁(安居)文化艺术创作成就,切实做好大型家廉文化历史川剧《青山依旧在》完成巡演工作7场,服务群众2000余人次,充分展示遂宁形象,讲好安居故事,助力“引客入遂”;第九届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聚焦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主题,推荐我市2个非遗项目参加,以此推广宣传遂宁。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要实现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效果,评估资金使用效率,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后续项目优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持续有效推进。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重点关注项目决策的科学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项目活动的产出数量与质量、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方面。预设问题包括:资金分配是否合理、培训内容是否满足需求、绩效目标是否达成等。
(三)评价方法。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严格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逐项完成了项目资料、佐证材料的准备工作,验收所有项目时针对该项目的开展进行实地验收。
(四)评价组织。一是成立绩效自评价工作小组,财务科科长任组长,财务科总牵头,实施单位自评价,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自评。二是收集项目完成情况与申报时绩效目标开展对比分析。三是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等,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立项符合文化发展战略,决策程序规范,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与中长期规划一致,得10分。
2.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合理,绩效监管到位,各项制度健全,得10分。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99.41%,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情况,得9分。
4. 项目结果。目标完成率100%,培训活动按时完成,得10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区域均衡性良好,对象精准,标准合理,群众满意度达100%,得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促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情况个性指标,社会关注度提高,执行完成情况良好,得16分。
四、评价结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总体结论:各项活动圆满成功,在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社会反响良好;无扣分项,自评总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支付审批流程较慢。
六、改进建议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将吸取本次活动经验,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及时应对各种变化和挑战。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遂宁传媒集团 | 90 | |
2 | 市文化馆 | 99 | |
3 | 市川剧团 | 95 | |
4 | 射洪市 | 95 | |
5 | |||
6 | |||
7 | |||
8 | |||
……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县(市、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举办节日庆祝及文化艺术活动及精品文艺作品创作展演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中共遂宁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遂委发〔2016〕12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关于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遂财教〔2024〕91号)《关于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遂财教〔2024〕105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R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中共遂宁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遂委发〔2016〕12号) | |||||||
使用范围 | 第六届涪江文化艺术节、2024年遂宁市春节联欢晚会、四川省优秀群众文艺团队—“歌唱祖国”大家唱群众歌咏活动和百团汇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展演项目、2024年春节团拜会、精品舞台作品创作及展演、“四季春晚”活动暨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遂宁国际诗歌周活动、2025年新春团拜会(首款) | |||||||
申报(补助)条件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4.1-2025.1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82.76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2.76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为更好展示射洪全国百强县、中国白酒之乡、天府旅游名县建设成就,举办遂宁国际诗歌周暨《诗刊》年度陈子昂诗歌奖颁奖典礼和城市营销线下活动;全面展示遂宁(安居)文化艺术创作成就,切实做好大型家廉文化历史川剧《青山依旧在》巡演工作,充分展示遂宁形象,讲好安居故事,助力“引客入遂”;第九届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聚焦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主题,唱响“乡村大舞台,幸福新农村”。推荐我市2个非遗项目参加,以此宣传遂宁。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百团汇演活动 | 3场 | 3场 | ||||
涪江文化艺术节 | 1场 | 1场 | ||||||
2024年遂宁市春节联欢晚会 | 1场 | 1场 | ||||||
2024年春节团拜会 | 1场 | 1场 | ||||||
精品舞台作品创作及展演巡演场次 | 巡演7场 | 巡演7场 | ||||||
“四季春晚”活动暨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 | 2个 | 2个 | ||||||
遂宁国际诗歌周活动 | 1场 | 1场 | ||||||
2025年新春团拜会(首款) | 1场 | 1场 | ||||||
质量指标 | 现场产品销售推广转换率 | ≥90% | ≥90% | |||||
现场节目质量 | ≥95% | ≥95% | ||||||
开展剧目联排和巡演工作,打磨提升剧目演出水平 | ≥90% | ≥9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2025.1.31前 | 已完成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持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持续丰富群众生活 | |||||
外出推广遂宁本地非遗 | 持续性 | 可持续发展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服务群众 |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消费者满意度 | ≥90%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成本预算 | 预算额度内列支 | |||||
...... | ||||||||
附件3
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文旅消费促进及品牌创建及新业态培育指导)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引客入遂增活力”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文旅消费,提升遂宁文旅知名度,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对2023年1—12月组织游客来遂宁旅游的旅行社给予宣传营销资金补助。
2.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旅工作和防灾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26号)关于“各市(州)应每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演练”的要求,通过安全生产“五预”“现场指挥官”工作机制,提高旅游行业安全保障、应急救援能力,为我市“引客入遂”,真正从水里“捞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旅游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开展遂宁市2024年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综合应急演练。
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我市旅游服务质量,组织开展2024年遂宁市导游(讲解员)大赛。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3年有4个旅行社注册申报,其中有3个旅行社有实际组团业务,共组织215个团,申报人数16874人,申请补助资金13.1704万元(四川遇见旅游有限公司因同时申请了大英县同类补贴,自愿放弃该宣传营销奖励资金补助,最终金额以评审结果为准)。《办法》的实施和补助资金的兑现,进一步激发旅行社组织游客来遂宁的积极性,提升了我市文旅市场热度,吸引更多游客来遂旅游,促进文旅消费,建设宜居活力城市。
2.通过演练,达到检验能力、锻炼队伍、引领示范的目的。
3.让获奖选手在行业培训、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通过授课、实操等方式发挥标杆示范作用,推动文旅行业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了做好该项资金项目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采用“前期预算+后期核实”的方法,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对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财政要求在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进行申报。
(二)资金计划及使用情况
1.该项目资金用于2023年1—12月组织游客来遂宁旅游符合补助条件的旅行社给予宣传营销资金补助。截至目前,2023年度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审定结果为:符合补助条件的共计旅行团队155个,游客10534名,单项补助资金3.4918万元,累计补助资金6万元,共计9.4918万元。日常维护和服务器托管,费用1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2023年度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资金审计,费用0.85万元。
2.制定《遂宁市2024年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综合应急演练方案》。预算经费15万元,经党组会议审议后,按照财政规定予以使用。
3.制定《2024年遂宁市导游(讲解员)大赛工作方案》,预算经费10万元,经党组会议审议后,按照财政规定予以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使用全过程由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财务科和业务科室负责审核、把关,保障项目严格按相关财经制度实施。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在项目评审过程中,按照《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资金申报细则〉的通知》(遂文广旅发〔2022〕8号)规定程序组织项目实施,采取申报前指导培训、申报评审中实地抽查、评审完成后公示的程序,待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的性质、内容、标准、规模和地点与补助办法一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已完成2023年度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审定,审定结果为:符合补助条件的共计旅行团队155个,游客10534名,单项补助资金3.4918万元,累计补助资金6万元,共计9.4918万元。完成“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资金申报平台”日常维护和服务器托管,费用共计1万元。已完成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3年度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资金审计,费用共计0.85万元。
2.精心组织科目,结合文旅行业应急处置要求和旅游安全事件处置规定,精细编制演训方案、科学设置演训科目,确保贴近实战、指导实践。多轮反复磨合,文旅、网信、应急、消防、公安、交运、卫健等10余个市级部门以及船山区政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整合各方力量组建演训队伍,开展桌面推演,全面系统磨合、反复组织操训,确保达到演练目的。
3.本次大赛由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商务局、遂宁市总工会、共青团遂宁市委、遂宁传媒集团联合主办,射洪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与文旅中心、船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遂宁市旅游协会、遂宁市导游协会、遂宁市旅馆饭店行业协会、遂宁市摄影家协会、遂宁市互联网协会等单位协办。大赛由启动仪式暨海选初赛、复赛和决赛三部分组成。初赛由组委会通过推荐及海选的方式遴选100位选手进入初赛,初赛遴选50位选手进入复赛,复赛选手通过赛前培训及现场宣传推介遴选出30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由导游职业能力测试、自选景点讲解、文旅推介项目构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鼓励扶持旅行社全方位、多渠道拓展客源市场,积极推广遂宁旅游线路产品,吸引更多游客来遂旅游,促进文旅消费,提高遂宁文旅知名度和影响力,高效落实“引客入遂增活力”工作要求。通过演练,达到检验能力、锻炼队伍、引领示范的目的。通过技能大赛,让获奖选手在行业培训、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通过授课、实操等方式发挥标杆示范作用,推动文旅行业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整体绩效较好,在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全部实现绩效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规范,项目实施符合补助办法相关规定,项目资金结算到位,不存在问题。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不涉及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县(市、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文旅促消费及品牌创建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3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3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R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
使用范围 |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 |||||||
申报(补助)条件 | 1、组织市外游客到遂宁旅游,在遂宁市至少住宿1晚。2、游览3个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或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其中至少包括2个(含)以上销售门票的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或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含景区中经综合认定的销售项目)。上述点位相互包含的只认定为1处。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2年5月24日-2025年5月23日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5.99 | ||||||
其中:财政拨款 | 35.99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3年度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 | 3个旅行社有实际组团业务,共组织215个团,申报人数16874人 | 符合补助条件的155个团队,游客10534名。 | ||||
平台维护及服务器托管数量 | 1 | 已完成2023年度平台维护及服务器托管 | ||||||
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2023年7—12月的旅游宣传营销补助资金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审计报告 | 对215个团队的所有申报材料和佐证资料进行初审 | 审计符合补助条件的155个团队,游客10534名。 | ||||||
参与人数 | ≥ | 30 | 人 | 10 | 60 | |||
演练场次 | = | 1 | 场 | 15 | 1 | |||
参与比赛人数 | ≥ | 30 | 人 | 10 | 100 | |||
比赛场次 | = | 3 | 场 | 15 | 3 | |||
质量指标 | 补助金额 | 2023度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金额9.4918万元 | 2023度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金额9.4918万元 | |||||
维护内容 | 1、日常维护类 2、服务器托管类 3、网站安全类 4、培训类 | 、日常维护类 2、服务器托管类 3、网站安全类 4、培训类 | ||||||
审核内容 | 215个团队的所有申报材料和佐证资料进行初审 | 审计符合补助条件的155个团队,游客10534名。 | ||||||
参与演练人员应急能力提升 | 定性 | 提升 | 20 | 提升 | ||||
参与导游(讲解员)比赛人员能力提升 | 定性 | 提升 | 20 | 提升 | ||||
时效指标 | 2023年度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 | 2023年底 | 已完成 | |||||
平台维护及服务器托管数量 | 2024年3月 | 已完成 | ||||||
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2023年7—12月的旅游宣传营销补助资金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审计报告。 | 2024年8月前 | 已完成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利用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平台,宣传推介了遂宁文旅资源、线路及产品。 | 自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资金申报平台使用以来,分别有遂宁市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遂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0家旅游社注册并有实际组团业务,为遂宁旅游市场带来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有力促进了文旅市场复苏,拉动了文旅消费。 | 已完成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遂宁文旅名度和美誉度 | 拓展了遂宁客源市场,吸引外地游客到遂宁旅游,刺激消费增长,促进文旅行业恢复发展。 | 已完成 | |||||
推动旅游业发展 | 定性 | 逐年提升 | 已完成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进遂宁文旅市场发展繁荣 | 不断提升遂宁文旅美誉度、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展了遂宁客源市场,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合作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 已完成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已完成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成本预算 | 预算额度内列支 | |||||
附件4
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艺术类公益培训、公益文化活动及研学公开课)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艺术类公益培训、公益文化活动及研学公开课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拨款共计26.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市民艺术学校艺术类公益培训班与2024年小剧场艺术公开课。充分发挥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前沿作用。旨在为全市群众提供免费文化艺术课程。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24年市民艺术学校艺术类公益培训班项目立项依据为推进文化繁荣、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需求,符合《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小剧场艺术公开课项目按照《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拟开展小剧场艺术公开课系列活动,根据线上民意投票结果,选出授课课程,再组织开展活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2024年市民艺术学校艺术类公益培训班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场地维护等方面,严格遵循《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实施目的是坚定文化自信,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留守妇女、中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免费文化艺术课程,提升其艺术欣赏与创作水平。2024年小剧场艺术公开课邀请各个领域优秀人才到文化中心小剧场以线上、线下互动的形式开展讲座、公开课,普及市民艺术知识,提升市民艺术鉴赏,丰富剧场内容,提升人气与影响力,促进文旅融合。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4年市民艺术学校艺术类公益培训班项目预算资金1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分配主要依据课程类型、课时数量、参与人数等因素,优先保障师资费用、教学设备购置及场地运营维护,确保培训活动顺利开展。
2024年小剧场艺术公开课按财政要求在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第一批)中进行申报。2024年11月20日,市财政局以遂财教〔2024〕91号文件下达了该项目资金10.3万元。用于活动宣传、线上系统、直播及录制剪辑、课时费及交通食宿、互动礼品等费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整体目标:通过开展公益培训,推动全民艺术普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助力遂宁文旅事业繁荣发展。
具体目标:2024年市民艺术学校艺术类公益培训班举办2期培训班,开设34个班级,完成658课时,培训789人;参培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课程验收合格率达99%。
2024年小剧场艺术公开课预计全年完成6场,场均线上线下人数达3000人次。该项目预计2025年1月前完成,服务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3%。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效果,评估资金使用效率,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后续项目优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持续有效推进。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预设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等情况;项目活动的开展是否按照预定计划执行,各项活动的参与人数、效果是否达到预期;宣传推广效果如何,群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提升程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是否顺畅,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是否有效等。评价重点为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具体涵盖资金的预算安排与执行情况、项目活动的组织与开展成效、对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以及文旅融合发展的推动作用以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
2024年市民艺术学校艺术类公益培训班选取2024年度开设的班级作为评价点位,覆盖不同课程类型和参与群体,确保评价具有全面性。
2024年小剧场艺术公开课选取遂宁市文化中心小剧场作为主要评价点位,覆盖线上线下参与人群,确保样本具有代表性。
(四)评价方法
1.单位自评法:由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资料和数据,形成自评报告。
2.实地勘察法:评价组实地前往活动举办场地查看活动现场开展情况、市民反响等,了解活动实际开展情况与书面资料是否一致。
3.问卷调查法:提供问卷调查通道,让参与市民自己评价打分,最后对项目的问卷调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
(五)评价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财务室总牵头,各业务部室负责具体自评,资料收集、数据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完善相关绩效评估资料。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立项符合文化发展战略,决策程序规范,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与中长期规划一致,
2.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但部分费用支付流程繁琐,需优化效率。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95.26%,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情况。
4.项目结果。目标完成率100%,培训活动按时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次活动属于民生保障类,在区域均衡性上线上参与覆盖全市所有区(县),线下活动吸引周边市民,服务覆盖面广;对象精准性:课程内容通过市民投票确定,如《民乐鉴赏》《皮影戏鉴赏》等课程参与率超 80%;标准合理性方面,各项活动的预算标准和开展标准均经过科学论证和测算,符合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群众满意度较高问卷调查显示满意度达 95%,超预期目标。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线上互动率:线上直播互动评论 2000 余条,市民参与感显著增强。
2.文化中心人气提升:活动期间文化中心客流量增长明显,有效带动周边文旅消费。
3.艺术普及成效:通过培训,学员艺术技能提升明显,社会反响良好。
四、评价结论
该项目实施计划合理社会效益明显。项目丰富的内容吸引了大量市民游客的关注,所授课内容也均为市民自助投票产生,群众参与度与积极性高,活动开展赢得了广泛好评。每堂课结束后,都会有参与者咨询下一堂课的时间并表达还想继续参与的愿望。项目在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以及促进文旅融合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季节因素影响教学效果
六、改进建议
优化课程安排:开展需求调研,根据学员反馈调整课程时间和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文化馆 | 95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县(市、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艺术类公益培训、公益文化活动及研学公开课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型 | 民生保障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无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遂文广旅发〔2023〕1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R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第二项主要任务第六条)、推进文化繁荣、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 |||||||
使用范围 | 文化阵地免费开放、全民艺术普及 | |||||||
申报(补助)条件 | 无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4年1月-12月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6.3 | ||||||
其中:财政拨款 | 26.3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邀请各个领域优秀人才到文化中心小剧场以线上、线下互动的形式开展讲座、公开课,普及市民艺术知识,提升市民艺术鉴赏,丰富剧场内容,提升人气与影响力,促进文旅融合。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场均参与人次(含线上、线下观众) | 参与人次 | 3000 | 人次 | ≥3000 | ||
提供的课程选择数 | 数量 | 6 | 种类 | 9 | ||||
举办场次 | = | 6 | 场 | 6 | ||||
全年举办期数、班级数量、授课时数、培训人数 | ≥ | 共开设34个班级,658个课时,培训789人 | 个 | 完成 | ||||
质量指标 | 讲师水平 | 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成就 | 符合要求 | |||||
所有班次课验收合格率率 | ≧ | 100 | %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5年1月前 | 2024年12月15日 | ||||
全年班次结束时间 | ≤ | 2024年12月之前 | 2024年12月20日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服务群众 | 定性 | 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增加遂宁市文化中心人气,为文旅融合发展助力,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极大提升了文化中心人气。 | 完成 | ||||
艺术普及 | 定性 |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文艺技能通过公益培训班获得较好的社会影响,提高了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 完成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参与活动人群满意度 | ≥ | 93 | % | 95% | ||
参培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经费预算 | = | 26.3 | 万 | 25.05353 | ||
附件5
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1)2023年,省政府将不可移动文物矢量数据采集以及“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工作列入省政府考核各市(州)党务目标考评内容。同年,省文物局《关于加快推进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川文物保〔2023〕107 号)文件要求,各市(州)力争于2025年底前完成不可移动文物矢量数据采集以及“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工作。
(2)2023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决定于2023年11月起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普查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本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十四五”期间全国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行动,国务院、国家文物局和四川省文物局要求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3)根据2023年6月26日“广德寺陈列室建设及玉印展陈专题工作会”会议精神、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广德寺玉印展陈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遂文广旅[2023]60号),广德寺玉印展示展陈陈列馆建设概算约按400万计算,由市财政局、遂宁经开区管委会、广德寺管委会和市文广旅游局各按四分之一比例出资”。广德寺管委会于2023年8月陈列馆开工建设,建筑面积295平方米,现主体框架已建成;同时玉印展陈设计概念方案已进入审查优化阶段。
(4)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关键。近年来,为加强传承人保护、促进非遗活态传承,我市采取了多项保护措施,包括先后认定了9批共103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彰显了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同时,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年老体弱等原因,去世人数不断增加,在世人员多也年事已高,开展市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刻不容缓。(截至目前统计,我市国家级传承人去世1名,省级8名,市级15名),对传承人开展记录工作,将传承人对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与自身掌握的精湛技艺通过数字化多媒体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保留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为后人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宝贵资料,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我馆将有效整合川渝非遗项目资源和市场要素资源,利用2024年节假日开办“遂宁非遗集市”,发展遂宁假日经济。
(6)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每年省政府考核各市(州)党务目标考评内容,一旦出现文物安全事故将会一票否决,对我市党务目标进行扣分。我市大多数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偏僻乡村,看守人员缺乏,文物管理、消防及安全工作存在极大隐患,聘请文物看护员是确保我市文物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2018年,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印发《遂宁市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归〔2018〕2号),规范和加强遂宁市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文件将市级文物保护人劳务补贴列为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使用的方向和重点。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
(1)项目立项依据为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加快推进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川文物保〔2023〕107号)和《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金申报依据为《遂宁市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遂财教〔2024〕17号)和《遂宁市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
(2)项目立项依据为《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4〕3号)和《遂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文物普查发〔2024〕1号)。资金申报依据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保障方案>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27号)和《四川省文物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
(3)2024年6月广德寺管委会收到遂宁市专项资金140万元。资金的使用情况,该项目资金严格执行申请审批拨付制度,实行资金转款专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善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资金支付,支付凭证齐全。截止2024年底140万元已按工程进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支付完毕。
(4)一是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文旅发〔2022〕25号)中“(三)做好调查记录工作。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广泛发动社会记录,提高专业记录水平,对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并给予经费保障。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对市、县两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二是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72号)中“第四条 省、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评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存续情况,科学选定记录对象。在选择记录对象时,优先考虑年龄较大(年满60周岁)、健康状况不佳等活态实践能力较低,须尽快对其技艺和记忆加以记录的传承人。”
(5)一是《四川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2.培育传播品牌。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民俗节庆、文旅节会,广泛开展非遗展览展示展演展销活动,培育各地非遗宣传活动品牌”;二是《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2024年工作要点》中“推动建设非遗市集”、“改革创新工作要点7 推动建设四川非遗市集。”
(6)项目立项依据和资金申报依据为2018年发布的《遂宁市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及修订版(遂财归〔2018〕2号、遂财教〔2024〕17号)。
3.项目主要内容
(1)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开展我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矢量数据采集,完成文物“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工作。
(2)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组建市级普查机构,购买普查专用设备,开展面向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的普查宣传培训,联合各地开展实地调查。
(3)广德寺玉印陈列馆于2023年8月陈列馆开工建设,建筑面积591.92平方米,建筑主体与附属工程于2024年底已全面完工;现玉印展陈设计概念方案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已开始文物(石碑)搬运安装,计划于2025年底完成整个玉印展示展陈项目。
(4)为深入贯彻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管理办法》(川文旅发〔2021〕72号)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将传承人对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与自身掌握的精湛技艺通过数字化多媒体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从而为我市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宝贵资料。我局于2020年开始分批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保护记录工作,目前开展第三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记录工作,记录青堤铁水花火龙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李绍先和谢氏根雕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谢主正。
(5)全年举办不少于10场“遂宁非遗集市”,将“遂宁非遗集市”分为非遗产品展销区、非遗项目展演区、传统文化互动体验区,每场集市主题不同,参加的非遗项目不同,每期还会植入与当下节气相关的传统文化体验,如端午节的包粽子、中秋节的月饼制作、重阳节的中医问诊,元宵节的汤圆等。集市展演区轻歌曼舞、精彩绝伦,展示展销区非遗产品琳琅满目,互动体验区听故事学技艺热闹异常。
(6)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落实专项资金,聘请文物看护人对慧严寺、金仙寺、金鹏寺摩崖造像、寂光寺、戴氏祠、中国工农红军四川第一路起义筹备处旧址、月亮坡崖墓群、明月关庙、金华火神庙、白流寺、十圣宫、长安寺、南泉寺、叶家祠堂、松林圣堂、涪江女子中学旧址、永镇庵、准提庵、精忠祠、静悟院、长胜寺、长年坡摩崖造像、梵慧寺摩崖造像、宗教寺经幢、河圣寺摩崖造像等25处文保单位开展看护工作,做好清洁卫生打扫、消防安全巡查,学会操作消防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4.主管部门职能
项目主管部门为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在该项目中的职能是主要负责协调、指导、督促该项目的实施。
开展第三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记录工作,2024年遂宁非遗集市,与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的职能符合。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1)根据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19〕1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遂财教〔2024〕17号)规定:“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使用方向和重点,结合原市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遂文广旅发〔2023〕1号)。
2.项目实施目的
(1)该项目实施目的为,严格按照省文物局《关于加快推进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和《遂宁市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开展我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矢量数据采集,完成文物“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工作,推进不可移动文物档案数字化,强化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结果应用,为保障文物安全和智慧文保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该项目实施目的为,严格按照国省市制定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开展调查,培养锻炼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3)该项目实施目的为,严格按照《遂宁市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聘请文物看护人对25处文保单位开展看护工作,做好清洁卫生打扫、消防安全巡查,学会操作消防器材,为保障文物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3.项目支持方向
(1)该项目支持方向为,下达专项资金用于聘请专业团队开展市级以上文保单位1:500地形图矢量数据采集,完成文物“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2)该项目支持方向为,下达专项资金用于组建市级普查机构,购买普查专用设备,开展面向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的普查宣传培训,联合各地开展实地调查。
(3)该项目支持方向为,下达专项资金用于聘请看护人对25处文保单位开展看护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
(1)项目预算严格按照《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项目预算为70万元,主要包含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勘察测绘服务项目采购费用和专家劳务费。
(2)项目预算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保障方案》《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项目预算为40万元,主要包含普查培训、普查宣传、设备购置、交通工具租赁、人员补助、劳务费、办公用品采购等支出。
(3)项目预算严格按照《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项目预算为30万元,主要用于看护人看护支出。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
项目资金分配的原则为“统筹安排、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分配考虑了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了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同时,还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控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1)该项目资金分配如下,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勘察测绘服务项目采购费用54.35万(不含市保单位勘察测绘服务项目尾款14.1万)和专家劳务费0.22万。
(2)该项目资金分配如下,四普设备采购费用30万元,交通工具租赁费5万元,差旅费2万元,办公用品采购2万元,资料印刷费1万元。
(3)该项目资金分配如下,每处文保单位看护支出为1.2万元/年,30万元看护经费共用于25处文保单位,其中船山区4处,共4.8万元;安居区5处,共6万元;射洪市3处,共3.6万元;大英县6处,共7.2万元;蓬溪县7处,共8.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国土空间规划
数量指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1处。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
成本指标:预算控制小于等于7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
(2)第四次文物普查
数量指标:对各地以县域为单元开展的四普实地调查开展培训、帮扶、复核与督导,数量大于等于1600处。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
成本指标:预算控制小于等于4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
(3)市级文物看护经费
数量指标:文保单位25处。
质量指标:落实25处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有人看护、管理,保证文物安全。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
成本指标:预算控制小于等于3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守护文物。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资金的合理、合规、合法使用,市文保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控,确保专款专用。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结合项目实施进度,认真对该项目涉及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对项目绩效评价评分。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评估本项目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达成情况,发现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找出整改措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本项目的主要预设问题为项目总体目标是否达成,各项目的目标是否全部达标,绩效自评得分是否合格,以及项目推进是否存在问题。评价的重点是项目总体目标和各项具体指标完成情况。
(三)评价选点
市级文物看护经费,本项目末端分配点位共5个县(市、区),绩效自评选取了安居区、射洪市和大英县3个县(市、区),经抽查以上点位资金拨付及时,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较好地实现绩效目标,社会影响较高。
(四)评价方法
该项目采用单位自评法。
(五)评价组织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我单位成立评价小组。由遂宁市市文保所所长、市博物馆馆长担任组长,负责项目统筹规划、决策指导、审核把关等。由市文保所副所长庄文彬、综合部邓桦、侯燕和业务部位光辉任组员,负责资料收集、数据处理、指标计算、结果解读和报告修改与完善、沟通协调等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该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
该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严格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
该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及时,我单位执行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相关规定。
4. 项目结果
该项目全面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各项具体目标全部实现,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一致。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该项目专用绩效不涉及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等,在行政运转方面严格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该项目个性指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文保单位矢量数据采集和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达到预期完成数量,实际支出在合理支出范围内。
2.该项目个性指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实地调查完成数量大于预期数量,实际支出在合理支出范围内。
四、评价结论
1.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市级以上文保单位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整体绩效较好,在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较好的实现绩效目标,社会影响较高。
2.根据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遂财教〔2024〕91号)文件精神,该项目资金于2024年11月20日下达。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2024年12月6日,遂宁市文化馆第三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遂宁市文化馆2024年遂宁非遗集市采购意向公开。因年底专项资金收回,该项目在2024年未实施。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点位看护经费支付不够及时
六、改进建议
加大资金支付监管力度,确保所有资金及时支付。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具体打分)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市文保所 | 98 | 优 |
2 | 遂宁经开区 | 93 | |
3 | 船山区 | 95 | |
4 | 安居区 | 95 | |
5 | 射洪市 | 95 | |
6 | 大英县 | 95 | |
7 | 蓬溪县 | 95 | |
……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县(市、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文物保护所 | |||||||
项目类型 | 文化遗产保护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文旅发〔2022〕25号)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7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通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2024年工作要点》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遂文广旅发〔202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通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2024年工作要点》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R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加快推进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川文物保〔2023〕107号)和《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文旅发〔2022〕25号)中“(三)做好调查记录工作。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广泛发动社会记录,提高专业记录水平,对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并给予经费保障。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对市、县两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72号)中“第四条 省、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评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存续情况,科学选定记录对象。在选择记录对象时,优先考虑年龄较大(年满60周岁)、健康状况不佳等活态实践能力较低,须尽快对其技艺和记忆加以记录的传承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活动。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通知》:培育传播品牌。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民俗节庆、文旅节会,广泛开展非遗展览展示展演展销活动,培育各地非遗宣传活动品牌。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2024年工作要点》:建立完善品牌运行机制,推动建设非遗市集,引入市场机制。 《遂宁市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及修订版(遂财归〔2018〕2号、遂财教〔2024〕17号) | |||||||
使用范围 | 1.用于开展我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矢量数据采集,完成文物“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工作;2.市级非遗项目: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传习、保护、保存及投资项目;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的重要传承活动;市级非遗项目参加中、省、市的重要活动;县(市、区)开展的非遗传承宣传活动。3.用于严格按照《遂宁市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聘请文物看护人对25处文保单位开展看护工作,做好清洁卫生打扫、消防安全巡查,学会操作消防器材,为保障文物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 |||||||
申报(补助)条件 | 符合《遂宁市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遂财教〔2024〕17号)。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4.1-2025.1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10 | |||||||
其他资金 | 0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1.用于开展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所需要的普查培训、设备购置、交通工具租赁、人员补助、劳务费、办公用品采购等支出。通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掌握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信息数据,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2.通过专业化、数字化多媒体手段对我市2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记录成果每一位传承人的综述片、项目实践片、传承教学片、口述片及工作卷宗等。3.以建设遂宁非遗集市为载体,创新非遗展示方式和宣传手段,构建遂宁文化旅游消费新场景,培育壮大遂宁文化旅游消费新业态,有效整合川渝非遗项目资源和市场要素资源,“引客入遂”体验川渝魅力非遗,利用2025年节假日开办10场“遂宁非遗集市”,发展遂宁假日经济。4.落实慧严寺、金仙寺、金鹏寺摩崖造像、寂光寺、戴氏祠、中国工农红军四川第一路起义筹备处旧址、月亮坡崖墓群、明月关庙、金华火神庙、白流寺、十圣宫、长安寺、南泉寺、叶家祠堂、松林圣堂、涪江女子中学旧址、永镇庵、准提庵、精忠祠、静悟院、长胜寺、长年坡摩崖造像、梵慧寺摩崖造像、宗教寺经幢、河圣寺摩崖造像等25处文保单位2024年度看护工作,看护人负责文保单位清洁卫生打扫、消防安全巡查、操作消防器材,对简单消防安全隐患的消除、文保单位情况汇报等。该项目有助于确保文保单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可以弥补专业管理人员缺失的短板,缓解文物部门文物保护工作压力,确保市域范围内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定量 | 11 | 处 | 10 | 11 | |
省级文物保护 单位 | 定量 | 28 | 处 | 10 | 28 | |||
市级文物保护 单位 | 定量 | 51 | 处 | 10 | 51 | |||
建成广德寺历史文化陈列馆 | 定量 | 1 | 处 | 10 | 1 | |||
建成书画展厅 | 定量 | 1 | 处 | 10 | 1 | |||
展示展陈文物、书画藏品数量 | 定量 | 200 | 处 | 10 | 200 | |||
文保单位数量 | = | 25 | 处 | 30 | 25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 | 100% | ||
文物保护单位的看护和管理 | 定性 | 25 | 处 | 10 | 完成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周期 | 定性 | 12 | 月 | 10 | 完成 | ||
按规定资金拨 付率 | 定性 | 100 | % | 10 | 100% | |||
文物保护单位看护周期 | = | 12 | 月 | 10 | 12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地方经济社会 影响 | 定性 |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 定性 | 10 | 完成 | |
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要求,有效保护广德玉印等文物藏品。 | 定性 |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 定性 | 10 | 完成 | |||
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 | 定性 | 提升文物保护水平与民众文物保护意识,解决文物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更好地保护文物。 | 10 | 完成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 定性 | 持续 | 定性 | 10 | 完成 | ||
向游客和市民群众生动展示历史文物 | 定性 | 持续 | 定性 | 10 | 完成 | |||
持续守护文物 | 定性 | 12 | 月 | 10 | 完成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10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预算控制 | ≤ | 70 | 万元 | 10 | 54.57 | |
预算控制 | ≤ | 1.2 | 万元/处 | 完成 | 19.2 | |||
预算控制 | ≤ | 40 | 万元 | 10 | 38.2 | |||
附件6
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文化场馆馆藏及信息化建设)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1)遂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下称“非遗馆”)是我市向外宣传展示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平台和窗口,为进一步提升我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丰富非遗馆运营业态,利用好非遗馆,提升我馆非遗保护与传承水平,将升级维护非遗馆部分设施设备,修补部分展品,确保非遗馆正常对外开放,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和《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 28220-2023)》要求,公共图书馆应当及时采购图书保障读者借阅需求。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1)根据《四川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76号)要求:实施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高质量发展工程。针对非遗展览展示特点规律,编制非遗展陈规范导则。建立完善非遗实物征集制度。按照常态化展陈持续提升、临时展览主题鲜明的原则,丰富展陈手段和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创新模式机制,开展非遗研学游、体验游,建设非遗研学、体验基地。
(2)《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根据服务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市(州)公共图书馆、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含直属分馆)年人均新增纸质文献信息藏量应当分别不低于0.01册(件)、0.05册(件);并根据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下的读者阅读需求,增加电子图书、电子有声读物等数字文献品种和数量。”《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2〕90号)附件2:副省级、地市级(含直辖市所辖区县)公共图书馆等级必备条件要求:西部地区地市级图书馆年人均新增文献入藏量(年新增文献入藏量/辖区常住人口数)最低标准为0.01册件。我市辖区常住人口数约280万人,根据上述要求,遂宁市图书馆每年新增藏量应为2.8万册件。
3.项目主要内容
(1)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丰富非遗馆运营业态,利用好非遗馆,提升我馆非遗保护与传承水平,将升级维护非遗馆部分设施设备,修补部分展品,确保非遗馆正常对外开放,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一是非遗馆全年技术维护费,聘请技术人员每月2次日常检查维护,及时解决非遗馆出现的技术问题,二是实物展品和多媒体设备维修费(馆内泥塑多处损坏),三是展示区部分内容更新及非遗馆氛围营造。
(2)项目资金专项用于遂宁市图书馆中文纸质图书(含地方文献)和电子文献的采购。
4.主管部门职能
(1)2024年遂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管理维护及运营项目由市级专项资金拨款5万元,我馆已于2024年12底前升级维护了非遗馆部分设施设备,修补了部分展品,确保非遗馆正常对外开放,与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的职能符合。
(2)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理性和绩效等进行监督管理。市图书馆是项目具体实施单位,通过采购中文纸质图书(含地方文献)和电子文献等丰富馆藏资源,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全民阅读。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按《遂宁市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大对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传习、保护、保存及投资项目。
2.项目实施目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项目支持方向:项目资金专项用于遂宁市图书馆中文纸质图书(含地方文献)和电子文献的采购,保障读者基本文化权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一是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逐级申报;二是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统筹兼顾、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分配资金;三是按照2024年中省市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开展情况采取项目法据实分配资金,资金分配合理、合规。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开展遂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管理维护及运营项目,升级维护非遗馆部分设施设备,修补部分展品,确保非遗馆正常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我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水平。二是本项目预算文献资源购置经费35万元,其中中文纸质图书(含地方文献)采购经费27.2万元,占总经费77.7%;电子文献采购经费7.8万元,占总经费22.3%。
项目自评情况:为了做好该项资金项目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采用“前期预算+后期核实”的方法,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对项目绩效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评估本项目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达成情况,发现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找出改措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预设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等情况;项目开展是否按照预定计划执行,设施设备维护情况怎么样,群众对非遗馆的认同感提升程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是否顺畅,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是否有效等。评价重点为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具体涵盖资金的预算安排与执行情况、项目的组织与开展成效、对非遗传承和发展的推动作用以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三)评价选点
1.本次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选取遂宁非遗展示馆作为核心点位,因其是活动的主要举办场地和宣传窗口,能够全面反映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同时,选取部分参与活动学校师生等作为辅助点位,以了解非遗馆在不同群体和区域的满意度。
2.为保障文献资源采购足量采购和高质量采购,在文献采购数量方面,项目绩效自评采取全部文献逐一点数统计方式,确保所有采购文献全部到馆上架服务,采购文献数量达到或超过项目绩效目标数量;在文献采购质量方面,采用随机抽查部分文献方式,核查图书印刷质量、图书加工情况、图书编目数据准确性等指标,以实现高质量提供阅读服务目标。
(四)评价方法
由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资料和数据,形成自评报告。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支出、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价,对项目活动的内容、形式、对非遗传承发展的作用等进行评估,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打分和撰写自评报告,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共同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客观、公正开展。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决策程序规范,在活动开展前进行了充分的规划论证。从活动方案的策划、申报,到资金预算的编制等环节,均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活动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资金投向精准,符合战略方向,有效推动了遂宁文旅融合发展。
2.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该项目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前通过局党组会集体决策,项目实施中强化监管手段,严格按照监管程序开展监管工作。项目各项工作按进度有序开展,实施顺利。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率高,实际支出49142元,预算为50000元,预算执行率达到98.284%。一是非遗馆全年技术维护费,聘请技术人员每月2次日常检查维护,及时解决非遗馆出现的技术问题,3.136万,二是实物展品和多媒体设备维修费(馆内泥塑多处损坏)以及更换研学基地的灯带,花费0.4万,三是展示区部分内容更新及非遗馆氛围营造,以及更换电子屏幕1.3782万,共计4.9142万。所有费用已支付。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用于非遗馆运营及维护的各个方面,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项目预算资金35万元,项目实施资金3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和党支部议事制度实施。项目由主管局进行资金使用审批和项目监管,由市图书馆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由业务部室进行项目实施、相关资料收集审核,由分管领导复核,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由馆内财务室管理项目资金进出。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度高,通过开展遂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管理维护及运营项目,升级维护非遗馆部分设施设备,修补部分展品,确保非遗馆正常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我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水平。完成时效方面,活动按照计划于2024年12月底顺利完成,保证了项目的及时性。
(2)项目已达到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的绩效目标,我馆需在2025年完成采购中文纸质图书(含地方文献)、电子期刊、电子图书的实施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馆已按计划完成电子图书本地镜像资源、电子期刊本地镜像资源及2025年服务的采购工作,完成率均超过100%。截至2025年5月16日,中文纸质图书(含地方文献)选购已进入收尾阶段,实现项目目标,现已完成5808册图书选购中文纸质图书(含地方文献)的书目优选工作,正在进行编目、图书加工等工作,剩余图书的选购、加工及上架服务预计于2025年8月前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次活动属于民生保障类,在区域均衡性上,通过多种宣传和活动形式,覆盖了遂宁市区及周边地区,努力使不同区域的群众都能参与和了解非遗;对象精准性上,针对非遗感兴趣的群众以及潜在的文化爱好者开展活动,有效吸引目标人群参与;标准合理性方面,各项活动的预算标准和开展标准均经过科学论证和测算,符合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群众满意度较高,通过现场调查和反馈收集,参观非遗馆群众满意度达到92%,超过了预期的90%。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开展遂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管理维护及运营项目,升级维护非遗馆部分设施设备,修补部分展品,确保非遗馆正常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我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水平。馆内开展各类活动,比如端午节特色民俗文化体验打卡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远超预期,有效增强了群众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参与感。市图书馆项目个性指标完成超过预期,项目完成质量高,有效满足了读者阅读需求。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实施符合党委政府决策,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充分;项目实施及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所有项目内容均能按计划完成,部分内容超额完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自评级得分99.96分,等级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资金下达时间比较晚。
六、改进建议
加快资金下达进度。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具体打分)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市图书馆 | 95 | |
2 | 市文化馆 | 95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县(市、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4年遂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管理维护及运营项目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型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四川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川文旅发〔2021〕76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市级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遂财教〔2024〕17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R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四川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 |||||||
使用范围 | 市级非遗项目,购买中文纸质图书(含地方文献)、电子文献资源。 | |||||||
申报(补助)条件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4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开展遂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管理维护及运营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市非遗保护与传承水平。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数量指标 | 非遗馆每月维护次数 | ≥ | 2 | 次 | 20 | 2 | ||
中文纸质图书(含地方文献) | ≥ | 5700 | 册 | 20 | 5808 | |||
电子图书 | ≥ | 15000 | 册 | 10 | 28000 | |||
产出指标 | 电子期刊 | ≥ | 0 | 种 | 10 | 2792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 | 95 | % | 20 | 9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2024年12月底 | 天 | 10 | 2024年12月底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非遗相关产品销售渠道增长率 | ≥ | 10 | % | 10 | 1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非遗宣传传播覆盖人群增长率 | ≥ | 10 | % | 10 | 10 | ||
年接待入馆读者(参照2024年全年入馆人次) | ≥ | 40 | 万人次 | 20 | 48.4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参加群众满意度 | ≥ | 90 | 10 | 92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预算内支出 | ≤ | 40 | 万 | 10 | 40 |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98.2 | |||
附件7
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兑现文艺院团扶持及奖励补助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为有效引导民间力量投资遂宁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建设运营,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内涵,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繁荣发展,打造提升主客共享公共空间;为充分调动旅游品牌创建积极性,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旅游产品品质,加快建设区域文旅康体中心、打造养心文旅名城。对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进行奖补。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4号)文件精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按照相应申报细则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对政策奖补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兑现品牌创建、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等部分奖励,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3.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实施的内容涵盖兑现品牌创建、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等部分奖励。
4.主管部门职能:与本单位负责组织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的职能相符合。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遂宁市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资金申报细则》《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资金申报细则》,分别就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间、审核及资金拨付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为有效引导民间力量投资遂宁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建设运营,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内涵,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繁荣发展,打造提升主客共享公共空间;为充分调动旅游品牌创建积极性,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旅游产品品质,加快建设区域文旅康体中心、打造养心文旅名城。
3.项目支持方向:适用于以教育、研究、欣赏为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资产、标本、资料等建设成立,经市民政部门批准、市文化广电旅游部门主管,并按规定报省级相关单位备案,同时向公众免费开放的文化类非营利性社会化服务机构。本办法中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主要指民办博物馆、民办美术馆、民办图书馆;政策有效期内所申请创建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品牌或取得相关荣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根据《关于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遂财教〔2024〕91号),安排兑现文艺院团扶持及奖励补助资金149.33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严格按照《遂宁市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实施办法》《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结合政策奖补申报核查情况和财政资金实际分配资金,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切实可行。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具体情况见表。
申请年份 | 分类 | 奖补 名称 | 申报内容 | 申报地区/单位 | 分配金额 |
2024 | 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 | 免费开放补助 | 安居人家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 | 安居人家博物馆 | 10 |
观音文化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 | 观音文化博物馆 | 3 | |||
遂宁三月美术馆免费开放补助 | 遂宁三月美术馆 | 10 | |||
展陈补助 | 安居人家博物馆展陈补助 | 安居人家博物馆 | 3 | ||
观音文化博物馆展陈补助 | 观音文化博物馆 | 8.928 | |||
遂宁三月美术馆新建项目补助 | 遂宁三月美术馆 | 12 | |||
品牌创建奖励 | 天府旅游名宿 | 船山区桐岸读水被评为天府旅游名宿奖励 | 船山区桐岸读水民宿 | 20 | |
国家乙级旅游民宿 | 荷堂上院·禅意酒店被评为国家乙级旅游民宿 | 河东新区荷堂上院·禅意酒店 | 50 | ||
小计 | 116.928 | ||||
2023 | 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 | 免费开放补助 | 安居人家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 | 安居人家博物馆 | 3 |
观音文化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 | 观音文化博物馆 | 0.5 | |||
展陈补助 | 安居人家博物馆展陈补助 | 安居人家博物馆 | 3.92 | ||
新建项目补助 | 遂宁三月美术馆新建项目补助 | 遂宁三月美术馆 | 24.13 | ||
小计 | 31.55 | ||||
第三方机构审计费用 | 0.85 | ||||
合计 | 149.33 | ||||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兑现品牌创建、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等部分奖励。
2.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数量指标:兑现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项目数量6个,兑现品牌创建奖励项目数量2个;
质量指标:民营企业奖补兑现完成率≥90%;
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内;
社会效益指标:引导民间力量投资遂宁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建设运营,调动旅游品牌创建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经济成本指标:成功创建乙级民宿的创建主体50万/个,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宿的创建主体20万/个。
3.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遂宁市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资金申报细则》《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资金申报细则》的总体安排逐步实施,对照预算一体化平台支出数据进行核实,确保资金申请符合规范,资金发放落实到位。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旨在全面检视兑现文艺院团扶持及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成效,确保资金分配与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及效益性。具体目标包括:
1.评估资金是否精准落实至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保障政策执行与目标达成的一致性;
2.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经济性及效率性,优化资源配置与支出结构;
3.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与不足,为后续政策调整及资金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4.强化资金使用主体的责任意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品牌创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预设问题:
1.资金分配是否严格遵循申报细则,是否存在审核不严、标准偏差等问题;
2.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滞留或挪用现象;
3.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申报计划执行,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透明;
4.奖补资金对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及旅游品牌创建的带动效果是否显著;
5.受益单位及社会公众对政策实施的满意度如何。
评价重点:
1.资金管理规范性:审核流程、拨付时效、支出范围符合细则要求;
2.目标完成度:申报单位达成预期绩效指标;
3.实施效果:提升了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促进了旅游产业升级;
4.可持续性:政策对行业长期发展有积极作用,后续奖补兑现的完成需财政提高资金预算。
(三)评价选点。本项目由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实施,无末端分配点位。
(四)评价方法。通过项目实施单位调阅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全流程档案资料,核查程序合规性及材料完整性,结合财务数据与成果佐证材料交叉验证。
(五)评价组织。一是成立绩效自评价工作小组,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自评。二是收集项目完成情况与申报时绩效目标开展对比分析。三是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等,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资金分配严格依据《遂宁市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资金申报细则》《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资金申报细则》,申报流程公开透明,经部门联审、第三方机构审计、公示等程序,决策程序规范。
2.项目管理。印发《遂宁市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资金申报细则》《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资金申报细则》,采用“主体申报+部门审核”模式分配资金,分配结果公示率达100%。
3.项目实施。年度资金拨付率100%,未发现挪用、超范围支出等违规行为。
4.项目结果。对2家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进行免费开放补助、展陈补助,对1家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进行新建项目补助。对1家天府旅游名宿、1家国家乙级旅游民宿进行品牌创建奖励。所有奖补项目均按时足额拨付。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该项目不涉及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等,在行政运转方面严格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该项目个性指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各项目标达到预期完成情况。
四、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遂宁市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实施办法》《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相关精神,操作流程严格按照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施行,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评价总分为100分,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不涉及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县(市、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奖补兑现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型 | 常年项目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4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遂文广旅发〔2023〕1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R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4号) | |||||||||||
使用范围 | 适用于以教育、研究、欣赏为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资产、标本、资料等建设成立,经市民政部门批准、市文化广电旅游部门主管,并按规定报省级相关单位备案,同时向公众免费开放的文化类非营利性社会化服务机构。本办法中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主要指民办博物馆、民办美术馆、民办图书馆;政策有效期内所申请创建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品牌或取得相关荣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
申报(补助)条件 |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2号)第七到九条;《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4号)第四到六条。 | |||||||||||
项目起止年限 | 遂府办规〔2022〕2号2022年至2027年;遂府办规〔2022〕4号2022年至2025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49.33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9.33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兑现品牌创建、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等部分奖励。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兑现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发展项目数量 | = | 6 | 个 | 10 | 6 | |||||
兑现品牌创建奖励项目数量 | = | 2 | 个 | 10 | 2 | |||||||
质量指标 | 民营企业奖补兑现完成率 | = | 90 | % | 1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 | 1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引导民间力量投资遂宁民办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建设运营 | 定性 | 优 | 15 | 优 | ||||||
调动旅游品牌创建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 定性 | 优 | 15 | 优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10 | 10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成功创建乙级民宿的创建主体 | = | 50 | 万/个 | 10 | 50 | |||||
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宿的创建主体 | = | 20 | 万/个 | 10 | 20 | |||||||
附件8
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免费开放补助)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推动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积极行动。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对“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基本内容、实施步骤和具体举措等进行了总体部署。《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15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24〕51号)明确了免费开放的经费保障要求,规定了补助资金的设立、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申报与审批等内容,为资金申报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这些依据共同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的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法规基础和操作指南,确保免费开放工作能够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2024年度遂宁市“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预算下达合计34.7万元,用于全市各公共文化场馆面向公众提供艺术普及、培训、展览、阅读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补助。遂宁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作为该项目实施主管单位,统筹协调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具体职责如下:
1.政策制定与规划部署。研究拟订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免费开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
2.资金管理与保障。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确保免费开放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强对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和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改造和升级,提高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督促和检查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整洁、舒适,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4.服务内容与质量监管。明确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服务项目和内容,推动设施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免费开放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5.人员培训与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公共文化设施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专业人才,为免费开放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6.宣传推广与公众参与。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免费开放的信息、服务内容和活动安排,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实施目的。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方便地参与文化活动,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使民众能够免费获取知识、欣赏艺术、参与文化活动。 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通过文化熏陶,提升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文化素养,为民众提供学习知识、了解艺术、提升技能的平台,有助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促进文化传承与传播,有利于展示和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让更多人了解和认识文化遗产,促进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支持方向。一是定期对“三馆一站”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根据群众需求,对部分设施进行更新和升级,以提高服务质量。二是丰富馆藏资源,采购适合大众阅读的图书、报刊、杂志等,加强数字资源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阅读体验和丰富的文化资源。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增设咨询台和志愿者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贴心、周到的服务。四是定期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如讲座、展览、演出、公益培训等,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根据市级财政部门要求,将市级匹配资金纳入预算项目库,民生项目按照优先保障序列进行保障,用于保障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以及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支出。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逐级申报;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统筹兼顾、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分配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根据市本级及市辖区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个数及补助标准进行测算,资金分配合理、合规。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整体目标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结合具体指标和可量化标准,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维度构建科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产出目标。明确规定免费开放时长,如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全年免费开放天数≥300天、文化站全年免费开放天数≥250天,保障群众基础文化需求。
2.效益目标。长期坚持保障公共文化设施正常开放,对群众免费开放。
3.满意度目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反馈,确保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9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自评,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发现项目实施问题,为优化资金分配与项目管理提供依据,提升“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质量。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包括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服务是否满足群众需求等。评价重点是资金支出合规性、项目实施效果、服务满意度。
(三)评价选点。选取专项资金分配涉及市本级及市辖区的9个点位进行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见自评附表。
(四)评价方法。采取重点督导检查和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价组织。一是成立绩效自评价工作小组,财务科科长任组长,财务科总牵头,实施单位自评价,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自评。二是收集项目完成情况与申报时绩效目标开展对比分析。三是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等,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决策程序规范,规划论证充分,资金投向合理,得18分。
2.项目管理:制度办法完善,分配管理科学,绩效监管到位,得18分。
基本情况: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文化和旅游部门作为免费开放补助项目的主管部门,承担着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组织申报、联系、运行、实施、调整和监督等职能。为加强项目管理,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在相关业务科(股)室,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工作。2024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严格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及时高效。根据我市文化文物统计资料中市本级和市辖区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个数及补助标准进行测算并分解下达,资金分配及到位情况如下:市本级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合计补助19.5万元;船山区补助5万元;安居区补助7.8万元;遂宁经开区补助1.4万元;市河东新区补助0.6万元;遂宁高新区补助0.4万元。认真做好项目监管,严格做到每月收集一次资金拨付进度、每季度查验一次资金拨付凭证,坚持每半年联合市委绩效办、市财政局现场核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加强督促指导,固化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达100%,资金使用合规,得9分。
市本级及市辖区4个图书馆、3个文化馆、3个美术馆、48个综合文化站全部实现免费开放。2024年1—12月,年初资金预算安排数34.7万元,资金预算下达数34.7元,资金预算下达比例100%。1—12月累计资金拨付34.7万元,资金拨付占预算安排比例100%。
4.项目结果:目标完成度高,完成时效符合要求,得9分。
市本级及市辖区围绕城市中心、文博场馆、景区景点等区域,打造提升城市书房“主客共享”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智慧博物馆、智慧非遗馆、智慧图书馆,打造虚拟展厅、数字魔墙、图书瀑布流等特色体验场景。持续办好“书香遂宁·畅享悦读”、“漫‘话’遂州”乡情文化巡展、送文化下乡、市民艺术学校、非遗集市、特色展陈等公共阅读和艺术普及等线上线下文化活动,惠及群众超100万余人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区域均衡性良好,对象精准,标准合理,群众满意度达100%,得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设定免费开放机构数、免费开放时间、促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情况个性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良好,得16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度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整体绩效较好,在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无扣分项,自评总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1.基础设施配套仍有待完善。船山区图书馆仅为三级馆,存在面积狭小、设施陈旧、功能较弱等问题。
2.运行管理机制仍有待优化。部分基层文化阵地运行管理不够规范,对外信息公示内容细化和及时更新不够,不同程度存在文化专干“专职”变“兼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
3.公共服务效能仍有待提升。部分公共文化场地服务效能不高,空间布局、功能配置仍有待提升,服务产品针对性较弱,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结构的人群,服务效能较低。
六、改进建议
1.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后半篇文章”,探索建设管理新模式新机制。
2.依托市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阵地,多形式举办艺术展览、非遗集市、传统民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3.健全场馆意见建议反馈机制、畅通反馈渠道,设立意见收集箱、反馈簿、在线反馈等,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举措。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船山区 | 96 | |
2 | 安居区 | 99 | |
3 | 遂宁经开区 | 95 | |
4 | 市河东新区 | 96 | |
5 | 遂宁高新区 | 96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县(市、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型 | 民生保障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文化和旅游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旅公共发〔2021〕21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0〕15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公共图书馆>的通知》(川财教〔2024〕51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R据实据效 | R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 | |||||||
使用范围 | 围绕市委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相结合,用于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补助。 | |||||||
申报(补助)条件 | 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央发布申报通知规定范围的地方及项目 | |||||||
项目起止年限 | 长期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4.7 | ||||||
其中:财政拨款 | 34.7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4.7万元,补助1个市级图书馆、2个县级图书馆、1个市级文化馆、2个县级文化馆、3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6个街道综合文化中心、1个市级美术馆、2个县级美术馆免费开放。积极提升“三馆一站”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文化惠民活动积极开展,助力文化强市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市级图书馆个数 | = | 1 | 个 | 5 | 1 | |
补助县级图书馆个数 | = | 2 | 个 | 5 | 2 | |||
补助市级文化馆个数 | = | 1 | 个 | 5 | 1 | |||
补助县级文化馆个数 | = | 2 | 个 | 4 | 2 | |||
补助乡镇综合文化站个数 | = | 32 | 个 | 4 | 32 | |||
补助街道综合文化中心个数 | = | 16 | 个 | 4 | 16 | |||
补助市级美术馆个数 | = | 1 | 个 | 4 | 1 | |||
补助县级美术馆个数 | = | 2 | 个 | 4 | 2 | |||
质量指标 |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时间达标率 | ≥ | 95 | % | 3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2 | 1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市辖区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 | ≥ | 0.9 | 次 | 10 | 1.46 | ||
公共文化设施有效使用率 | ≥ | 95 | % | 5 | 100% | |||
保障公共文化设施正常开放,对群众免费开放 | 定性 | 长期保持 | 5 | 长期保持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市辖区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95% | |
成本指 | 经济成本 指标 | 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市级基本补助标准(市本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 = | 6.5 | 万元/个 | 10 | 6.5 | |
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市级基本补助标准(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 = | 0.8 | 万元/个 | 5 | 0.8 | |||
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市级基本补助标准(县级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综合文化中心) | = | 0.2 | 万元/个 | 5 | 0.2 | |||
附件9
2024年市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广电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随着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让广大农村地区群众能够收听收看到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成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任务。遂宁市广播电视户户通项目旨在解决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覆盖问题,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项目依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02号)立项,资金申报严格遵循上级政策要求和本地财政资金申报流程。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检、故障维修、技术升级等维护工作,确保信号稳定传输。
2024年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市级补助年初预算43.5万元,用于保障市辖区已经建成的县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电视户户通工程和广播村村响工程(含升级后的村级应急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作为该项目实施主管单位,统筹协调推动广播电视户户通公共服务工作,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具体职责如下:
1.资金管理与争取。相关科室负责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广播电视户户通的运行维护。同时,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合理高效使用。
2.政策制定与执行.拟订广播电视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广播电视户户通的政策要求,结合遂宁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推动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工作统筹与推进。作为牵头单位,将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实事来抓,通过压实责任分解和统筹推进,以及使用月小结、季督查等举措,有力强化工作的组织保障、要素保障和制度保障,确保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工作总体推进顺利。
4.监督与指导: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保障广播电视户户通信号的稳定传输和节目内容的安全播出。同时,跟进了解各地、各单位运维开展情况和群众满意度,加强工作督导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维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让广大群众能够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广播电视户户通服务,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实施目的是保障广播电视户户通长期稳定运行,提升农村地区广播电视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主要工作任务涵盖设备维护、线路检修、技术培训等方面。支持方向聚焦于农村偏远地区、信号薄弱区域,确保户户通工程惠及更多群众。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根据市级财政部门要求,将市级匹配资金纳入预算项目库,民生项目按照优先保障序列进行保障,用于保障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相关支出。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逐级申报;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统筹兼顾、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分配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根据市辖区保障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任务数及补助标准进行测算,资金分配合理、合规。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整体目标是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结合具体指标和可量化标准,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维度构建科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产出目标。明确规定电视户户通和广播村村通工程设备完好率≥90%,户户通设备的修复平均时间≤24小时,广播村村响工程日播放时长≥2小时等,保障群众基础文化需求。
2.效益目标。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3.满意度目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反馈,确保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9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自评,评估资金使用效益,发现项目实施问题,为优化资金分配与项目管理提供依据,提升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服务质量。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包括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服务是否满足群众需求等。评价重点是资金支出合规性、项目实施效果、服务满意度。
(三)评价选点。选取专项资金分配涉及市辖区的6个点位进行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见自评附表。
(四)评价方法。采取重点督导检查和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价组织。一是成立绩效自评价工作小组,财务科科长任组长,财务科总牵头,实施单位自评价,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自评。二是收集项目完成情况与申报时绩效目标开展对比分析。三是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等,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决策程序规范,规划论证充分,资金投向合理,得18分。
2.项目管理:制度办法完善,分配管理科学,绩效监管到位,得18分。
基本情况: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船山区、安居区、市直园区文化和旅游部门作为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的主管部门,承担着项目组织申报、运行、实施、调整和监督等职能。为加强项目管理,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在相关业务科(股)室,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工作。2024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严格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及时高效,资金分配及到位情况如下:2024年度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市级补助合计43.5万元,其中船山区补助9.91万元;安居区补助28.85万元;遂宁经开区补助2.53万元;市河东新区补助1.26万元;遂宁高新区补助0.95万元。我局认真做好项目监管,严格做到每月收集一次资金拨付进度、每季度查验一次资金拨付凭证,坚持每半年联合市委绩效办、市财政局现场核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加强督促指导,固化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率达100%,资金使用合规,得9分。
2024年对3625个自然村开展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为广大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提供保障,应急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广播电视发射台全部正常运行。2024年1—12月,年初资金预算安排数43.5万元,资金预算下达数43.5元,资金预算下达比例100%。1—12月累计资金拨付43.5万元,资金拨付占预算安排比例100%。
4.项目结果:目标完成度高,完成时效符合要求,得9分。
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解决了农村群众“看电视难”“听广播难”的问题,完善的广播电视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了广播电视长期通、优质通,使农民群众享受到基本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及时了解党和政府动态、政策法规、农业信息、农技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感受社会进步带来的好处。同时,广大农村基层组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户户通平台更好地宣传了党和政府新时期的各项重点工作、起到了舆论引导的积极作用,深受群众好评和认可。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区域均衡性良好,对象精准,标准合理,群众满意度达100%,得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设定免费开放机构数、免费开放时间、促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情况个性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良好,得16分。
四、评价结论
2024年度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专项市级补助资金整体绩效较好,在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无扣分项,自评总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还存在广播电视信号传输受线路故障、电力供应、不可抗力及人为破坏等突发性、不确定性因素造成的中断,在处理的及时性上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等问题。
六、改进建议
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体系的科学规划,加快推进智慧应急广播建设及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采用技术手段促进网络的智能化、可靠性和承载力,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长效运行维护机制,通过整合资金、强化管理、督导考核等措施,弥补薄弱环节,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
附表: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船山区 | 99 | |
2 | 安居区 | 100 | |
3 | 遂宁经开区 | 98 | |
4 | 市河东新区 | 95 | |
5 | 遂宁高新区 | 96 | |
6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县(市、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表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费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
项目类型 | 民生保障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72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23〕123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R据实据效 | R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02号) | |||||||
使用范围 | 围绕市委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为满足人民群众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提供充分保障,主要用于支持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应急广播系统等广播电视公共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等方面。 | |||||||
申报(补助)条件 | 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央发布申报通知规定范围的地方及项目 | |||||||
项目起止年限 | 长期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3.5 | ||||||
其中:财政拨款 | 43.5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保障已经建成的县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电视户户通工程和广播村村响工程(含升级后的村级应急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已建成的应急广播播控平台及时发布应急广播信息,已建成的电视户户通设施能够正常接收广播电视信号,已建成的广播村村响做到正常播放,给辖区群众免费提供应急广播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需求。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 | = | 2 | 个 | 5 | 2 | |
有线联网 | = | 3300 | 个 | 5 | 3300 | |||
直播卫星 | = | 325 | 个 | 4 | 352 | |||
质量指标 | 保持县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与省平台信息畅通,按时转发省平台制作播出的应急信息,及时发布应急信息,设施设备完好率 | ≥ | 90 | % | 2 | 95% | ||
电视户户通工程设施设备完好率 | ≥ | 90 | % | 2 | 95% | |||
户户通设备的修复响应平均时间 | ≤ | 30 | 分钟 | 2 | 小于30分钟 | |||
户户通设备的修复平均时间 | ≤ | 24 | 小时 | 2 | 小于24小时 | |||
广播电视信号中断平均时长≤1小时。 | ≤ | 1 | 小时 | 2 | 小于1小时 | |||
广播村村响工程(包括升级后的村级应急广播系统)日播放次数 | ≥ | 2 | 次 | 2 | 2 | |||
广播村村响工程(包括升级后的村级应急广播系统)日播放时长 | ≥ | 2 | 小时 | 2 | 大于2小时 | |||
广播村村响工程(包括升级后的村级应急广播系统)设施设备完好率 | ≥ | 90 | % | 2 | 95%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1 | 年 | 2 | 1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 定性 | 逐年提升 | 20 | 逐年提升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对收听收广播电视满意度 | ≥ | 90 | % | 10 | 95% | |
成本指 | 经济成本 指标 | 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费市级基本补助标准 | = | 120 | 元/个 | 20 | 120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