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遂宁市来来网网网络休闲会所擅自
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案件的公示
一、当场处罚决定书编号
(遂)文综当罚字〔2023〕船003号
二、案件名称
遂宁市来来网网网络休闲会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三、处罚部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四、处罚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五、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
2023年10月25日16时55分,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柴华(23080021042)、梁洁(23080021021)来到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老兴街23号附3-6号的遂宁市来来网网网络休闲会所,在现场负责人唐罗吉的陪同下依法对该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明当事人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该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结合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本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