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文化广电旅游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遂宁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2020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按要求抓好2020年度安全工作落实。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4月8日
遂宁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2020年度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我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营造良好环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紧紧围绕全局工作要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严抓落实、强化效果,坚持巩固与创新、预防与执法并重,进一步改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全市文化广电旅游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在“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信息上重要批示的宣传教育,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高质量发展安全关,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及近年来各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入推进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导。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控安全生产基本盘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20]10号)、《遂宁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遂安委[2019]13号)各项任务,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深入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安全风险,分区分类精准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对行业内企业等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四川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遂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一岗双责”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
(二)深入推进清单制管理。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制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推动编制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2020年8月底前,各单位、各企业分层、分级、分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0年12底前取得实效。
三、狠抓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一)加强风险研判,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行业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落实管控措施。要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风险台账,对风险管控情况加强督导检查。
(二)扎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加强消防基础建设,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正常使用。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重点做好A 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艺术中心、文保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三)加大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监管力度。依法对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制定文化市场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完善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消防综合治理等内容纳入检查范围中。在节假日及重大节庆日期间联合消防救援、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有效整改,直至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等,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定期检查更换消防设施设备,设置各类警示标识及标牌,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无阻,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
(四)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黑导”“黑车”等整治、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包车的风险管控,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严格监管处置;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重大节假日A级旅游景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督导检查,组织开展隐患整治行动,推进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等品质提升工程,保障旅游安全;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最大承载量的核定和执行情况的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在重大节假日开展A级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整治,重点防患景区发生拥挤踩踏事件以及索道、摩天轮等设备设施失修失养的安全风险,为游客和市民提供一个放心、舒心、安全的旅游环境。
(五)实施文物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防范文物火灾风险,大力消除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风险隐患。加大文物安全保障投入。将文物安全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证,加大古建筑消防安全建设和安全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坚持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依法规范文物安全标准化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对文物安全的标准化要求,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重点安全巡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文物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日常检查、隐患整治、事故防范、看护人员培训、安全投入等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把落实文物安全规章制度与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构建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六)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加强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反恐维稳、生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做好重要会议和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防控,全面完成冬春防控、夏季火灾防控、夏季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反恐维稳、生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大软件硬件投入,做好广播电视播出安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结合行业乱点乱象问题治理,扎实开展文旅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除恶务尽。
(七)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和应急管理。整合系统内的应急处置资源,加强装备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在系统内形成应急调度和指挥网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协作,建立应急警报、应急处置的协调联动体制,落实重大险情通告、警戒、疏散等应急措施。
(八)认真组织自查。按照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及文化旅游市场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各县(区)、各单位全年组织安全生产自查不少于4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服务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有计划地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业主等进行安全生产专题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演练等,全年不少于2次。
(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常识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宣传周”“消防安全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资源,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在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有效利用图书馆、文化馆、惠民演出、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艺演出等时机进行安全生产、消防、突发性事故应急等知识和现场处置办法的宣传和培训,引导群众参与安全监管、参与安全宣传,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