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厅: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市场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文旅办发〔2019〕278号)精神,严厉打击文化和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在7月19日—7月31日期间,组织各县(区)、市直园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以及各级文化旅游执法单位结合开展了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检查文化和旅游企业410家次。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276家次,歌舞娱乐场所80家次,旅行社30家,A级景区6个,星级旅游饭店6家,旅游厕所12个。
二、存在问题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经营单位。一是存在有个别经营单位消防通道指示标识不明显;二是个别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三是部分经营场所内的吸烟现象。本月消防安全检查发现19家经营单位存在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器材过期等现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歌舞娱乐场所。以明查和暗访、日常巡查和突击临检相结合,从禁毒宣传、查验名簿、抽查曲库、包厢临检等方面入手,对大型歌厅、酒吧等重点场所的进行检查,暂未发现涉黄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但有个别经营单位存在消防通道标识和禁烟标识不明显的问题,公共场所内吸烟、乱丢垃圾等不文明现象。
(三)旅行社经营方面。经检查,我市旅行社、分社未发现虚假广告、不合理低价游、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但部分旅行社、分社存在不按照规定组织召开行前说明会、未按要求及时填报团队信息、文明旅游宣传、投诉资料、游客意见资料、游客满意度调查资料不完善等问题。
(四)星级旅游饭店管理。结合星级旅游饭店年度计划和星级旅游饭店评定标准,经检查发现,我市部分星级旅游饭店存在文明旅游宣传、投诉资料、游客意见资料、游客满意度调查等资料不完善,标识标牌以及警示标识老化破损未及时更换、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五)景区管理方面。部分景区游客中心功能不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欠缺较多;景区环境卫生状况较差;部分标识标牌仍有老化、脱落等现象;导览图较少且不完善;景点景物介绍标牌偏少;缺乏语音导览系统;微信公众平台内容不够丰富;投诉资料、游客意见资料、游客满意度调查等资料不够齐全;有个别景区讲解人员未佩戴讲解证。
(六)旅游厕所方面。我局组织各县区、市直园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经对已建成的旅游厕所进行抽查,发现部分旅游厕所日常维护不到位,厕所内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等问题;部分旅游厕所没有检查的工作记录,督促检查制度停留于纸上并未真正落实;部分旅游厕所管理制度及引导标识信息不规范,厕所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遂文广旅发〔2019〕83号)的要求,各级文化广电旅游主管部门成立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整治措施,确保整治行动不留死角,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二)加强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采取暗访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进驻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案件查办、督办、转办、协办工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查处不力、执法不严等情况发生。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不同问题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形成有力震慑,并举一反三,全面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三)加强整改落实。积极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按照整治行动具体要求和行业标准规定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同时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和诚信经营建设,做到每个企业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全面提升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督促通报。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要求。与媒体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整治行动,加大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力度,对破坏市场环境、损害民众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和整改不到位单位、企业进行公开曝光。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