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四川省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1
一、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0
第四部分 附件13
第五部分 附表2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查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全市范围内的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使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4.组织、指导、协调县(区)文化市场跨区域的综合执法工作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全市性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5.负责对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的指导;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6.受理文化旅游市场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指导全市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艺术品销售、文化旅游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7.受理损毁、破坏广播影视设施行为的举报,组织、指导全市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及放映的行为。
8.组织、指导全市依法查处文化市场中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非法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
9.组织、指导全市依法查处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中违
法经营活动及盗版侵权行为。
10.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执法活动,查处“扫黄打非”大案、要案。
11.综合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管情况的统计、上报和定期通报,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规范经营导向活动。
12.承办省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和市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新闻出版版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按行政区划下设4个派驻执法大队,分别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船山区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遂宁经开区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市河东新区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遂宁高新区大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38.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5.2万元,增长15.3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7人,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3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8.64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3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86万元,占96.59%;项目支出21.78万元,占3.41%。
图3:支出决算结构(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38.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69万元,增长17.8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7人,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69万元,增长17.8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7人,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6.16万元,占79.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4万元,占10.06%;卫生健康支出23.38万元,占3.66%;住房保障支出44.86万元,占7.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38.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70.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1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2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6.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预算68.75%,较上年度减少7.04万元,下降5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3万元,占9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6.7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和2022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3万元,完成预算74.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6.71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本年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检查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完成预算3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33万元,下降46.48%。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交流学习调研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执法监督局来遂检查,共计支出0.08万元;重庆市总队以及潼南区、长寿区支队来遂学习研讨,共计支出0.25万元;射洪市执法大队来遂学习交流,共计支出0.0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13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9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7人,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的其他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上述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20〕3号)文件规定,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按行政区划下设4个派驻执法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船山区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遂宁经开区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市河东新区大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驻遂宁高新区大队)。
(二)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有关事项的通知》(遂编发〔2011〕65号)文件规定,我单位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查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全市范围内的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使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4.组织、指导、协调县(区)文化市场跨区域的综合执法工作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全市性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5.负责对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的指导;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6.受理文化市场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指导全市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艺术品销售、文化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7.受理损毁、破坏广播影视设施行为的举报,组织、指导全市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及放映的行为。
8.组织、指导全市依法查处文化市场中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非法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
9.组织、指导全市依法查处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及盗版侵权行为。
10.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执法活动,查处“扫黄打非”大案、要案。
11.综合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管情况的统
计、上报和定期通报,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教
育培训和规范经营导向活动。
12.承办省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和市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新闻出版版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人员概况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20〕3号)文件规定,核定人员编制35名,均属事业编制。截止2023年底,实有在编人员3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33人,事业工勤1人)。具体情况详见表1-3。
表1-3 人员变化情况表
编制数 | 2022年人员实有数 | 2023年人员实有数 | 增加变化数及率 |
35 | 29 | 34 | 5人/17.24% |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初预算
534.81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534.8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中期调整154.13元,其他收入0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总额为688.9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2-1。
表2-1 年度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收入预算数 | 收入调整数 | 收入预算总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534.81 | 154.13 | 688.94 |
二、其他收入 | — | — | — |
年初结转结余 | — | — | — |
合计 | 534.81 | 154.13 | 688.94 |
(二)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534.81万元,中期调整为154.13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 688.94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638.64万元,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为92.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655.04万元,基本支出执行总额为616.86万元,基本支出总体执行进度94.17%;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33.9万元,项目支出执行总额为21.78万元,项目支出总体执行进度64.25%。具体情况详见表2-2。
表 2-2 年度预算执行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中期调整 | 年度总预算 | 预算执行 | 执行率(%) | 执行进度 原因分析 |
一、基本支出 | 510.81 | 144.23 | 655.04 | 616.86 | 94.17% |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
人员经费 | 403.44 | 140.33 | 543.77 | 529.73 | 97.42% | 2023年退休2人,结余部分资金 |
公用经费 | 107.37 | 3.9 | 111.27 | 87.13 | 78.31% |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
二、项目支出 | 24 | 9.9 | 33.9 | 21.78 | 64.25% |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
总计 | 534.81 | 154.13 | 688.94 | 638.64 | — | — |
三、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我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地编制了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2022年11月21日,将202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纳入我单位支委会决策,研究通过编制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指标6个。
2.目标实现。2023年度单位预算中,我单位实施人员类项目13个,完成率100%;运转类项目13个,完成率100%;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完成率100%。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具体情况详见表3-1-2。
表3-1-2 特定目标类项目目标完成表
主管部门及代码 | 362301-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实施单位 | 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4 | 执行数: | 19.3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4 | 其中: 财政拨款 | 19.3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市场监管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为合理整合执法队伍,切实维护文化市场秩序,顺利完成文化市场执法任务,保障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对专项性工作进行经费保障。 | 有效维护了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全年协调处理旅游退费案件4起、艺术类培训机构退课、退费12起,退费15.5万元。行政约谈41家次,现场责令整改85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6份,警告68家次,责令停业整顿7家;立案调查135件,罚款19.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58万元,没收非法出版物1.56万余本(张),取缔黑广播7个,拆除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200余套。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文化执法办案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加强执法检查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95%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有效控制 | 100% | 100% | |
3.支出控制。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电费、水费年初未编制预算,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整体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具体情况详见表3-1-3。
表3-1-3 科目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偏差程度 | 偏差原因 |
办公费 | 7 | 2.9 | 141.38% | 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
印刷费 | 3 | 4.31 | 30.39% | 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印制宣传资料增多 |
水费 | — | — | — | — |
电费 | — | — | — | — |
物业管理费 | 5.3 | 3.97 | 33.5% | 根据人员用餐情况据实列支伙食补助费 |
维修(护)费 | 1 | 1.3 | 23.08% | 办公设备陈旧,需频繁维修以保障日常运转 |
培训费 | 7.96 | 5.51 | 44.46% | 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
会议费 | 4 | 0.43 | 830.23% | 将部分会议合并召开,减少召开次数 |
4.及时处置。2023年度我单位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和预算结余注销额均为零。
5.执行进度。2023年度财政下达预算资金688.94万元。1至6月累计支出305.96万元,支出进度44.41%;1至9月累计支出498.47万元,支出进度72.35%;1至11月累计支出582.88万元,支出进度84.61%。具体情况详见表3-1-5。
表3-1-5 执行进度情况表
实际支出进度 | 目标值 | 实际值 | 差异率 | 原因分析 |
6月 | 40% | 44.41% | — | — |
9月 | 67.5% | 72.35% | — | — |
11月 | 82.5% | 84.61% | — | — |
6.2023年度财政下达预算资金688.94万元,年度实际支付财政预算资金638.64万元,预算执行进度92.7%。
7.资金结余率:2023年度,我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项目资金结余率为19.58%。具体情况详见表3-1-7。
表3-1-7 资金结余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预算金额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资金结余率 | 是否小于0.1(10%)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 24 | 19.3 | 80.42% | 19.58% | 否 |
8.违规记录。根据2023年度财政检查报告结果,本单位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单位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单位预算项目与绩效挂钩。
2.信息公开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20日内,在遂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示绩效目标情况。
3.整改反馈情况: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绩效自评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度本单位绩效目标编制完整、细化量化;年度内涉及执行人员类项目13个、运转类项目13个、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完成率均为100%;重点科目的决算数总体未超出年初预算数,控制较好;年度内开展了1个项目的绩效运行监控;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目标。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最终自评得分72.1分(满分90分)。具体情况详见表4-1。
表4-1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
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70分) | 预算编制(25分) | 目标制定 | 10 | 10 | |
目标完成 | 15 | 15 |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控制 | 10 | 2.5 | 有6个科目偏差率超过20%,2个科目无偏差度。 | |
及时处置 | 5 | 5 | |||
执行进度 | 10 | 10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5 | 4.6 | 1至12月年度实际支付财政预算资金638.64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92.7%。 | |
资金结余率 | 10 | 0 | 2023年度预算项目1个,资金结余率为19.58%。 | ||
违规记录 | 5 | 5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内部应用 (6分) | 预算挂钩 | 6 | 6 | |
信息公开 (4分) | 自评公开 | 4 | 4 | ||
整改反馈 (10分) | 结果整改 | 6 | 6 | ||
应用反馈 | 4 | 4 |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准确 | 10 | ||
自评总分 | 90 | 72.1 | |||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2023年12月预算执行进度为92.7%,未达到100%。二是预算项目年终资金结余较多。
(三)改进建议
一是深入做好中期评估,定期分析和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立即整改落实。二是对项目实施做好事前调研和事中、事后总结分析,确保项目编制合理、执行规范。
附件2
遂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购买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记录仪一批”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该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购买一批执法记录仪,与本单位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职责相符合。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纪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相关要求,申请购买一批执法记录仪,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全过程记录检查事项,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该项目主要是为单位购买一批执法记录仪,并按照《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遂文广旅发〔2023〕1号)的规定管理专项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该项目由我单位负责实施,不再二次实行资金分配。在资金计划上,根据派驻大队个数和执法人员人数来测算执法记录仪需求数。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用于购买一批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记录仪。2023年通过挂网公开比选的方式采购执法记录仪30台。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该项目通过挂网公开比选的方式,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30台执法记录仪的采购,为执法人员全面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且执法记录仪使用率达到100%。细化的指标与预算任务相匹配,设置的产出、效益、满意度、成本等指标可衡量。具体情况详见表1-2-2。
表1-2-2 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执法记录仪购买台数 | ≥30台 |
质量指标 | 执法记录仪验收合格率 | ≥95% | |
时效指标 | 购买完成时间 | ≤1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执法记录仪使用率 | ≥10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执法记录仪使用对象满意度 | ≥9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执法记录仪单价 | ≤2490元/台 |
3.项目申报内容、目标。通过公开比选、合同等资料佐证,本项目计划实施的内容为购买一批执法记录仪,实际的实施内容为购买执法记录仪,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组织领导。由分管财务工作副支队长牵头、财务人员主抓实施单位自评价,该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具体负责自评。
2.自评方式。我单位对涉及项目支出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开展了前期培训;项目经办人进行资料准备、数据汇总与分析,并撰写自评报告;分管财务工作副支队长和财务人员审核项目自评价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自评方法。我单位收集该项目相关资料,掌握项目立项决策、项目资金落实、项目实施管理、财务管理情况,将项目完成情况与年初绩效目标开展对比分析。并通过走访询问等方式,对项目服务对象即单位执法人员开展了满意度调查。经自评,自查分值100分,自评得分97.75分。具体情况详见表1-3-3。
表1-3-3 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2 |
规划合理 | 2 | 2 | |
结果符合 | 2 | 2 | |
目标制定 | 2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3 |
使用合理 | 3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3 |
资金使用率 | 3 | 0.75 | |
数量指标 | 执法记录仪购买台数 | 10 | 10 |
质量指标 | 执法记录仪验收合格率 | 10 | 10 |
成本指标 | 执法记录仪单价 | 10 | 10 |
时效指标 | 购买完成时间 | 10 | 10 |
社会效益 | 执法记录仪使用率 | 30 | 30 |
满意度 | 执法记录仪使用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合计 | 100 | 97.75 | |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为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项目中信息化建设的子项目,2023年拨付我单位项目预算为9.9万元,年内实际支付2.48万元,资金使用率25.05%。具体情况详见表2-1。
表2-1 2023年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实施项目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大项 | 子项目 | 项目年度 | 年初预算数 | 执行中追加 | 调整预算数 | 备注 |
信息化建设 | 购买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记录仪一批 | 本年项目 | 9.9 | 0 | 0 |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拨付的“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此外无其他资金来源。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计划9.9万元,2023年9月到位9.9万元,到位率100%且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止2023年底,该项目支出决算数为2.48万元,资金使用率25.05%。资金支付范围主要是购买执法记录仪30台,并在2023年11月7日,严格按照挂网公开比选中标结果进行购买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资金使用率较低原因: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拨付9.9万元为我支队添加一批执法记录仪,我单位赓即通过京东、淘宝等网站平台了解功能及报价,根据执法使用实际,确定了相关参数,预算经费2490元/台,属于中等价位。我单位按照局项目比选管理办法挂网公开比选,因电子产品参数配置相同,但价格差异较大,最终通过综合评分评比,以829元/台中标,故采购30台执法记录仪共计支出2.48万元,经验收符合相关参数要求,验收合格。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主要依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审核、市财政局复审,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同意后实施,拨付、使用规范;项目预算批复与合同规定用途一致;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项目组织情况。我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由分管此项工作副支队长为项目主要负责人,负责牵头实施本项目,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具体经办。
2.项目执行情况。“购买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记录仪一批”子项目于2023年11月2日完成内控程序,签订合同,合同金额 2.48万元;深圳达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于2023年11月2日提供了30台执法记录仪;按照合同履约验收程序,于2023年11月2日通过验收;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经实现支付采购资金2.48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编制了采购预算,实施计划备案表;于2023年10月7日实施了采购程序,发布了比选公告及需求,于2023年10月19日发布了比选结果公告,于2023年10月25日出具中标通知书,于2023年11月2日签订了采购合同,组织并通过验收。项目过程管理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三)项目监管情况
根据《遂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督。在项目实施前,我单位报请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实施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邀请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分管领导、机关纪委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公开比选,强化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率100%。根据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我单位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购买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记录仪一批”实施工作,均已按计划完成。购买执法记录仪30台,单价成本控制在829元/台,质量达标率为100%,完成及时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执法监管过程,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对保护当事人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2.满意度分析。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既提高了执法工作质量,又保护了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对配备执法记录仪满意度达到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而言,本项目实施符合政府决策,与单位职能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充分;项目实施及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自评得分97.75分,等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资金使用率较低。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响应市财政局过“紧日子”的要求,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需求和公开比选结果,着眼购买价低、性价比高的执法记录仪,所以最终公开比选成交价格大幅低于前期预估价格。
(三)相关建议
下一步,我单位将对项目实施做好事前调研评估和事中、事后总结分析,确保项目编制合理,资金使用到位。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