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相关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能简介
根据《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遂委办〔2019〕60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能是拟定文化广电旅游相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大文化旅游活动,负责文广事业、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文广旅游市场发展,进行行业监管和规范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统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二)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做强产业支撑。以养心文化为核心,将文化融入城市建设肌理,着力构建“两区两廊两中心一环线”发展格局(观音湖旅游度假区、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东山、西山体育运动休闲走廊,观音湖水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船山区医养结合中心,173公里农文旅康体环线)。加快推进圣平岛花花世界、丝路奇幻城、遂宁月星环球港等20个重点项目建设,务实推进圣莲岛、圣平岛加速开发。大力实行“产业链招商”,持续加强对国内100强、行业20强大型企业招引力度,打造理想投资洼地,力争引进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2个,新开工项目2个。
二是提升产品品质,做强极核能级。加快提升龙凤古镇、仁里古镇等项目业态,举办龙舟赛、马拉松等大型赛事,延长产业链,促进极核区农旅、商旅、体旅等业态深度融合。重点发展丝路神灯、天府桃花源等旅游演艺新业态,着力增加夜间文旅消费,推动“过路游”向“过夜游”转变,推动文旅产业两大核心区提势赋能。加快实施城市能级提升行动,改造景区、码头、车站等基础设施,完善自驾游营地、露营地、骑游徒步驿站等配套设施,加快推进文旅康体产业数字化转型。2022年,力争新创建康旅、体旅、农旅等融合品牌1个,力争创建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个。
三是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提升城市知名度。实施“双创联动”,重点培育射洪市申创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船山区申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指导大英县写好天府旅游名县“后半篇”文章。提升观音湖旅游度假区创建指挥部层级,统筹文旅资源,做大做强文旅产业集群,打造旅游核心吸引产品,力争在2025年创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力支持安居区海龙村“凯歌公社1974”文旅项目建设,按照4A级景区标准规划建设,提炼形成独有文化IP,将海龙村培育打造为“天府旅游名村”,引领全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四是加强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文化传承。以“小机构,大论坛;小地方,大协作”的方式,建立养心文化研究机构,开展课题研究,形成养心文化理论体系和标准体系。举办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四川省非遗宣传展示主会场活动,创新非遗传承保护。深入实施涪江流域考古调查,加强遂宁段田野考古初步调查和梳理,针对重点区域完成进一步钻探、试掘和测绘工作,形成初步成果。实施广德寺(天王殿、地藏殿、大悲殿)、饶益寺等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加快公布第四批市级文保单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生产,打磨提升川剧《苍生在上》、曲艺表演《昭君出塞》等舞台艺术精品,持续擦亮川剧、杂技、清音等文化名片,力争2022年度四川艺术基金立项资助项目新增2项。
五是提升服务水平,做优文化民生。制定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重点完善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非遗中心服务功能,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建设智慧文旅平台项目,力争入选省级优秀文旅“新基建”建设典型,示范延伸带动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整合利用,打造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品牌。创新打造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市书房、24小时书房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推动市图书馆建成国家一级图书馆。推动船山区、射洪市省级智慧广电示范区建设,支持各县(市、区)全面推进智慧广电、应急广播建设,力争打造全域智慧广电、应急广播建设示范市。举办遂宁国际诗歌周、第十一届“幸福家园 百佳千星”群众文化节等品牌节会活动,持续开展小剧场艺术公开课、市民艺术学校公益培训班等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六是加大宣传营销力度,聚人引客引流。开展“四季精彩 精准引客”宣传营销活动,以春露营、夏赏荷、秋登高、冬过年为主题,策划、组织实施好贯穿四季的主题宣传营销活动。推出主题鲜明、受众精准的营销产品,拓展打造包含“遂宁邀您来(露营、赏荷、登高、过年)”宣传营销品牌,实现“四季精彩 引客百万”的目标。继续开展“畅游遂宁”优惠券活动,进一步推进遂宁文旅宣传营销转型,切实拉动文旅消费。积极参加“安逸四川”系列宣传推广活动,继续推动精致版小视频、遂宁文旅主题曲等重点工作,打造更新更出彩的宣传产品12个,提升遂宁文旅形象和知名度。加强媒体平台管理,努力提升图文、视频质量,力争打造文旅营销新亮点,新爆款。
七是共建诗画长廊,做实区域协作。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契机,深度参与巴蜀文旅走廊建设,联合毗邻地区共建“涪江诗画长廊”。以涪江为纽带,打造琼江乡村振兴文旅产业示范带、百里涪江休闲旅游度假带,差异化打造提升乡村旅游线路,形成遂潼特色。联办涪江文化艺术节、观音湖荷花节、西部非遗节、涪江漂流季等区域性大型节会活动,加强文化艺术创作合作和文艺精品互送,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共建精品文艺展览展示平台,共筑川渝毗邻地区文旅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八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实施依法行政,持续推动“一网通办”数聚攻坚,加快制定旅游品牌创建奖励的办法等4项政策,大力优化文化广电旅游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疫苗接种要求,加大防控指导培训力度,持续巩固文旅市场疫情防控成果。深入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排险除患”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清单制管理,全力确保文旅市场安全、稳定、有序。开展酒店服务技能大赛、讲解员大赛等行业比赛,深化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和文明城市建设,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8.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81万元。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838.01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916.86总数减少78.85万元,主要是本年预算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收入预算838.01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2.4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8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支出预算83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4万元,占78.09%;项目支出183.61万元,占21.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838.01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916.86总数减少78.85万元,主要是本年预算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8.01万元;支出包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2.4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838.01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8.85万元,主要是本年预算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2.45万元,占8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1万元,占8.83%;卫生健康支出28.74万元,占3.43%;住房保障支出62.81万元,占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行政运行(01)2021年预算数为410.82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1年预算数为43.61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旅游宣传(13)2021年预算数为13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2021年预算数为81.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22年预算数为26.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1年预算数为0.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05)2022年预算数为46.81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2年预算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2年预算数为22.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2年预算数为6.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2年预算数为62.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类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划拨车辆一台给文化支队。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63万元,其中: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0.39万元,差旅费40万元。
(一)会议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上年预算增长128.85%,主要原因是新增党组织活动培训。
(三)差旅费较上年预算增长28.66%,主要原因是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检查,出差次数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14万元,增长5.0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部门名称』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本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