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4日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征集调查

主题: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旅行社、导游、旅游购物场所等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限:

截止:2025-12-31

征集状态:

进行中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旅行社、导游、旅游购物场所等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推动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遂宁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限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对旅游产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未使用合格供应商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与无合法资质的个人或机构相互勾结,散发“不合理低价游”宣传单,诱导消费者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3.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康养活动、避暑游、旅居活动等形式招徕、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的违法违规行为;

4.不落实“一团一报”制度,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签订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合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暗中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违规行为;

5.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通过欺骗、胁迫、诱导等方式,促使旅游者进行消费,变相实施“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违规行为;

6.不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违规收取导游押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等侵害导游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7.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8.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中止导游服务活动,恶意甩团、甩客,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9.导游与饭店、景区、医疗机构、购物场所和文艺演出场所等经营者串通,强迫、欺骗或诱导旅游者消费,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10.导游以旅游产品价格低为借口,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导游未按照电子行程单的安排,随意变更旅游团队人员、行程安排,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旅游购物场所违法经营行为

12.经营金银饰品、珠宝玉器、中药材、土特产、保健品等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价格欺诈、磨粉增量、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13.使用未经检定或超出检定周期计量器具、不明码标价、标注误导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

14.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围追兜售、讽刺或辱骂旅游者、“药托”“医托”、商业贿赂、给付旅行社或驾导人员返利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其他影响旅游体验的突出问题

三、反馈方式

遂宁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0825-2311626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受理内容为旅游行业主管相关,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举报人需如实反映问题,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具体时间、地点、行为表现及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音视频资料等),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三)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核实线索后依法处理并反馈结果。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4月7日


    图片看不清?